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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濤看到一線希望 |
刑法修正案(八)實施後,成都地區第二名被擋獲的醉駕司機已找律師為自己辯護
●昨日,成華區檢察院將案件移交至法院,這可能成為成都市區首例進入庭審環節的醉駕案
●蘭濤覺得自己酒精含量並不高,且開車6年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姚飛律師認為,如最高法張軍副院長的說法最終形成進一步的司法解釋,他有信心幫蘭濤打贏官司
昨日上午,成都成華區法院正式立案受理了蘭濤醉駕案,這可能成為成都市區首起進入庭審環節的醉駕案。
正處於取保候審階段的蘭濤,最近也在閱讀有關刑法修正案(八)中有關醉駕的條款。獲知最高法副院長張軍『不應對醉駕者一律入刑』的觀點後,他看到了一線希望,找到四川文典律師事務所的姚飛律師為自己辯護。
喝了兩瓶啤酒面臨牢獄之災
5月5日晚8點過,蘭濤駕駛一輛銀灰色羚羊轎車,在成都小龍橋路口被交警五分局民警攔下檢查。現場吹氣酒精測試結果為151.3毫克/100毫昇。後經血樣檢測,酒精濃度為95.5毫克/100毫昇,依然超過醉駕標准。
據蘭濤說,他平時一直不太愛喝酒,那天晚上和朋友聚會,就喝了兩瓶啤酒。他也成為刑法修正案(八)實施後,成都地區第二名被擋獲的醉駕司機。
昨日,成華區檢察院將案件移交至成華區法院,這也可能成為成都市區首例進入庭審環節的醉駕案。
不知醉駕入刑被抓後很後悔
昨日下午,華西都市報記者聯系到蘭濤。不常看電視、也不常看報紙的他,被抓前根本不知道5月1日起,醉酒駕車會入刑。在被抓和接受檢察院訊問時,他都表示了悔意。
上有老下有小的他,沒敢把自己可能坐牢的窘境告訴父母。妻子對他說,『如果你真的坐牢了,我只能去打工或借錢維持生活。』
因為兩瓶啤酒,蘭濤的生活面臨著種種未知的困難。他說:『無論怎麼判,以後再也不敢喝酒開車了。』
『他在刑拘後辦理了取保候審,在偵查期間一直很配合警方調查,也表達了自己的悔意。』成都交警五分局民警說,蘭濤在擋獲後,表現出了明顯的悔意。
聽了張軍的話決定找律師辯護
被交警擋獲時,蘭濤只知道自己要挨罰;而得知可能要坐牢時,他一度很灰心。
在配合調查的同時,他一開始沒打算請律師為自己辯護。前幾天看到自貢法院對醉駕司機的判決後,他更加沮喪。
在檢察院接受詢問時,蘭濤就給檢察官留了電話號碼。接受調查後,他再次主動拉著成華區檢察院公訴科的梁治德說,『你們記下了我的電話嗎?我怕到開庭時,你們找不到我。這幾天我都不會離開成都了,手機24小時開機,等法院通知。』
而從報紙上得知了最高法副院長張軍的觀點後,他覺得自己還有一線希望。『我當時的酒精含量並不高,而且我開車6年,沒有重大違法記錄。那天開車時我也沒闖紅燈,沒撞到人。剛上車開了兩三分鍾,就被攔下來了。』蘭濤覺得如自己被判刑,『很冤枉』。
目前,他已聯系了四川文典律師事務所的姚飛律師,替自己辯護。
律師觀點
4點理由可證明蘭濤醉駕情節顯著輕微
昨日,華西都市報記者采訪了蘭濤的辯護律師姚飛。他對蘭濤的案子也表現出了信心。
『從刑法總則13條的規定來講,蘭濤雖然醉駕,但也有可能不被判刑。』姚飛說,就目前的情況來看,蘭濤的行為雖然構成醉駕,但他危害社會的行為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
他舉出了4點理由:1、蘭濤2005年拿到了駕照,在6年時間裡,幾乎沒有重大違反交通法規的記錄。說明他這次醉駕只是一時糊涂,
是初犯。可以說在此之前,他都是一名守法的好司機。
2、蘭濤只喝了兩瓶啤酒,經過血液檢測,他的酒精濃度也只有95.5毫克/100毫昇,並沒有超過《道法》規定的醉駕標准太多。現在已有法律專家認為,80毫克/100毫昇的醉駕標准太低,不適合刑法修正案(八)頒布後的新形勢。
3、蘭濤被擋獲時,剛駕駛車輛不久,據他自述只有兩三分鍾時間,行駛距離不長。並且在此過程中,他也沒有駕車闖紅燈等其他違法行為。這一點很重要,說明他的行為,對社會的危害不大。
4、蘭濤被交警擋獲後,積極配合調查,主動交待,也明確表達了自己的悔意。
姚飛律師認為,如果最高法張軍副院長的說法,最終形成了進一步的司法解釋,那麼他有信心幫助蘭濤打贏官司。
新聞鏈接
醉駕入刑後四川已經判了5例
從5月9日開始,在四川陸續有一批醉駕司機以危險駕駛罪被判拘役,並處罰款。在判刑後,這些醉駕司機均表示不上訴。
眉山:『醉駕』第一人拘役3個月
昨日,彭山縣法院就被告人李治國醉駕一案進行了公開審理並宣判,李治國被判處拘役3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
李治國是河南省汝南縣人。5月3日下午5點過,他和同鄉李東方、張國軍等人,在彭山縣青龍鎮一飯館吃飯。其間,李治國飲用了二兩白酒、一瓶啤酒。晚7
點過,李治國駕駛豫QJ5657輕型普通貨車,沿省道103線往眉山方向行駛,行至彭山城區彭祖大道中段時被交警擋獲。這也是眉山『醉駕』第一人。
經酒精測試儀現場檢測,李治國體內酒精含量為210mg/100ml。通過四川鼎誠司法鑒定所鑒定,其血液中乙醇濃度為229.4mg/100ml。屬醉酒駕駛。
自貢:一醉駕者被判拘役3個月
昨日上午9點,自貢市沿灘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孫順勇危險駕駛案,並當庭作出判決:被告人孫順勇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3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
5月1日下午2點30分左右,孫順勇駕駛川C27065普通二輪摩托車,由自貢市方向經206省道往富順縣方向行駛,
行至自貢市沿灘區境內167公裡處時,被自貢市交警支隊沿灘區大隊民警擋獲。
經現場呼氣檢測,孫順勇血液中酒精濃度為226mg/100ml,涉嫌醉駕。而後民警依法提取孫順勇血樣並送檢,檢測結果其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50.48mg/100ml,確系醉駕。
宜賓:5人醉駕被查獲均已刑拘
『我以後再也不喝酒了。』昨日傍晚6點30分,在宜賓交警支隊,市民曾澤勇接到了交警下達的刑拘通知。
11日晚8點,宜賓交警在主城區和各區縣同時展開了整治酒駕行動,共檢查車輛5600輛,查獲飲酒駕駛28人,醉酒駕駛5人。
據宜賓交警支隊相關負責人介紹,在宜賓主城和長寧縣城被查獲的5名醉駕者,已全部被刑拘。
宜賓交警支隊交管三大隊大隊長陳勇介紹,當晚10點20分,駕駛面包車、全身酒氣的曾澤勇被查獲,通過酒精檢測,其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78.07mg/100ml。他也成為宜賓市首名醉酒駕車的司機。
南充:首批判了兩個醉司機
昨日上午,南充市順慶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兩起涉嫌危險駕駛罪的案件,並當庭作出判決。醉駕者李某、陳某以危險駕駛罪分別被判處拘役一個半月,並處罰金2000元。這是『醉駕入刑』後,南充宣判的首批危險駕駛罪案件。
5月5日晚,李某參加親戚家的聚會,席間喝了很多啤酒。6日凌晨零點30分,他酒後駕車回家,被執勤交警查獲。經查,李某血液中酒精濃度為160.9mg/100ml,超過醉駕標准的兩倍。十分鍾後,在同一地方,交警再次擋獲醉駕司機陳某,其血液中酒精濃度為190.5mg/100ml。
瀘州:交警查酒駕檢察官隨行
5月10日晚,瀘州市江陽區大山坪崗亭外警燈閃爍,圍觀群眾眾多。瀘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大隊50餘名民警,逐一對等候紅燈車輛的司機進行酒駕檢查。支
隊政委舒建平、江陽區檢察院檢察官楊小軍隨同監督執法過程。
經過近3個小時的檢查,共查獲3名酒駕者,其中1人涉嫌醉駕,2人涉嫌飲酒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