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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黃建高)按照《2011年天津市食品安全監管計劃》規定,今後在畜禽生產中做到基本杜絕違法使用瘦肉精等違禁品,畜禽產品瘦肉精殘留、獸藥殘留抽檢合格率均達99%以上。
據介紹,市畜牧部門將加強瘦肉精等違禁品和獸藥殘留的監督監測。按照大牲畜飼養量5‰的比例抽樣,定期對大牲畜基地開展瘦肉精監督監測(速測),並對農業標準化示範區、規模化養殖園區及速測不合格的樣品進行鹽酸克倫特羅、萊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等藥物殘留的實驗室檢測。定期對生豬、肉牛和肉羊養殖基地進行磺胺類等藥物殘留實驗室檢測,定期對蛋禽基地進行氟喹諾酮類、三聚氰胺等藥物殘留實驗室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