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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北京5月13日電(記者王立彬)根據國土資源部、財政部、農業部聯合部署,我國將力爭在2012年底做到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全覆蓋,以切實維護農民權益,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
根據國土資源部、財政部、農業部聯合下發的《關於加快推進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通知》要求,力爭到2012年底把全國範圍內的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證確認到每個所有權的集體經濟組織,做到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全覆蓋。《通知》指出,加快推進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是維護農民權益、促進農村社會和諧穩定的現實需要,是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提高土地管理和利用水平的客觀需要,是夯實農業農村發展基礎、促進城鄉統籌發展的迫切需要。
《通知》強調,各地要堅持依法依規,查清農村每一宗土地的權屬、界址、面積和用途等基本情況;強化證書應用,實行憑證管地用地制度。各地要根據當地實際,凡被徵收農村集體所有土地,辦理徵地手續之前要完成農村集體土地登記發證,在徵地拆遷時,要依據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證和農村集體土地使用證進行補償;凡依法進入市場流轉的經營性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必須經過確權登記,做到產權明晰、沒有糾紛。沒有經過確權登記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一律禁止流轉;農用地流轉要與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工作銜接,確保集體所有性質不改變,土地用途不改變,農民土地承包權益不受損害;涉及宅基地調整的,必須以確權登記發證爲前提。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與集體建設用地流轉、農用地流轉、土地徵收等重點工作掛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