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自5月1日起實施“醉駕入刑”以來,天津市酒後駕車交通違法案例明顯減少。記者昨天從市交管局獲悉,截至5月16日,全市依法查處酒駕交通違法同比下降五成左右。按照新修訂的《刑法》修正案八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均要按涉嫌危險駕駛罪追究刑事責任。據悉,目前被查獲的醉駕人員均已刑事拘留。
5月1日起,我國對醉酒駕車違法行爲的處罰將從行政處罰上升到更加嚴厲的刑事處罰。當天凌晨,本市交管部門紛紛設崗檢查,查獲多名涉嫌醉酒駕駛者,他們將以“危險駕駛罪”被提起起訴,面臨刑事處罰。
據市交管局統計,5月1日至16日全市依法查處酒駕交通違法184起,醉駕16起。涉酒交通違法沒有營運車,與上個月同期全市查處371起相比,下降50.4%;與去年同期全市查處341起相比,下降46%;5月11日的市區、濱海新區集中夜檢整治行動查處酒駕47起,與以往夜檢整治行動查處百人左右相比下降50%以上。
據分析,5月1日至11日,查處的184起酒駕交通違法者中,男性183人、女性1人;本市酒駕違法者134人,佔72.8%;外地酒駕者駕駛人50人,佔27.2%。近5年來,本市交管部門持續不斷加大酒駕整治力度,今年實施高頻率集中日檢、夜檢,根據道路交通特點完善整治措施和把整治酒駕日常化,加上交通違法成本提高,酒駕暫扣駕駛證時限和罰款額度提高,“醉駕入刑”等新法新規的震懾效果,駕駛人安全意識明顯提高,僥倖心理大爲減少。 (記者馮琳通訊員楊毅王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