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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故宮內建豪華會所』的風波尚未平息,網友拍攝的一組南京美齡宮大辦婚宴的照片再度引發公眾關注。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是毫無疑問的公共資源,卻為何一再難擋營利衝動?如何趕走文化背後的商業化幽靈?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
國保單位美齡宮辦婚宴
在著名論壇『西祠胡同』上,網友徐福庚5月15日拍攝的一組照片引發軒然大波。
記者在這則名為《婚慶酒席竟然擺到宋美齡別墅裡》的帖子中看到,『宋美齡別墅』五個燙金大字下,一對盛裝的新人正笑盈盈迎接往來賓客,一輛藍色的婚車則緊挨宋美齡的座駕——一輛老式別克車停放著。而在一個宴會大廳裡,數桌飯菜已經擺放停當,靜候酒席『開張』。
不少網友留言質疑:宋美齡別墅是文物保護單位吧?如此開餐館,垃圾、污水如何處理,會對建築有不好的影響嗎?
據了解,宋美齡別墅建於1931年,正式名稱是『國民政府主席官邸』,原為國民政府主席的寓所,後因蔣介石、宋美齡常在此居住,遂稱『美齡宮』。美齡宮建成之初,這座三層重檐山式宮殿外觀莊重典雅,內部裝飾奢侈豪華。樓底原來是接待室、秘書辦公室等,二樓西邊是會客室、起居室,東邊是蔣介石宋美齡夫婦臥室。
從1984年3月起,美齡宮對游客開放,2001年被確定為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
而如今,走入位於南京東郊四方城以東200米的小紅山,就能看到美齡宮頂覆的綠色琉璃瓦。然而走近再看,這座昔日的華麗宮殿已風采不再,外牆和屋檐上的色彩已是斑駁陸離。雖然大部分室內陳設仍按原樣布置,但二樓原本會客室的位置已變身成為一間開闊的宴會廳,以『蔣、宋喜愛的特色菜餚』為招牌。網友所拍攝的婚宴照片,正位於此處。
據工作人員透露,別墅內的餐廳已經開了七八年了。但一直沒有對外公布訂餐電話,只有直接聯系經理纔能訂餐。
記者撥通了餐廳金經理的電話,她表示:『大廳裡最多能容納10桌客人,包廂還可以增加1桌到2桌。但近期可能維修以後不再做婚宴了,如果你要訂餐,留下電話等我通知。』
此前也想改作高級會所
由於網民爆料加上媒體跟蹤報道,讓美齡宮在經歷了2009年的轉讓風波後再次身陷『婚宴門』。究竟是誰在默許高檔餐飲棲身國保單位?
記者調查後了解到,身為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的美齡宮,其管理方卻是金陵飯店集團,負責經營的美齡宮服務部是集團的下屬子公司。2009年5月,金陵飯店集團相關負責人曾召集南京文物管理部門和部分文物界專家開了一次會,議題涉及『轉讓美齡宮的經營權』。原因是缺少客源,門票收入無法支橕日常管理開支,美齡宮『維持不下去』。
知情人士則透露,所謂轉讓經營權實際是想關門謝客,開設高級會所。
中山陵園管理局巡視員餘金保在2009年曾就『轉讓經營權』一事向記者反映:『美齡宮是國家資產毋庸置疑,但管理權應當是中山陵園管理局的,當初的撥借合同現在還保留著。』
記者從一份關於美齡宮歷史沿革的材料上看到:1950年,美齡宮由中山陵園管理局接收為公產,改作省高乾療養院。1951年『借給』南京市衛生局作為市直屬乾部療養院使用,並簽訂了撥借合同。後來,由於對外交流工作的需要,美齡宮又『借給』東郊賓館招待重要外賓。1990年9月1日,由江蘇省旅游局發文將其並入金陵飯店。
東南大學教授、南京歷史文化名城研究會顧問劉先覺表示,社會各界多年對美齡宮商業氛圍過濃、文物修繕和環境保護不足屢有強烈意見。既是國有資產,怎能隨意轉讓經營權。如果關起門來搞會所,問題就更嚴重了。只有歸還給中山陵園管理局,纔有可能做好保護和修繕。
由於多方反對,轉讓風波不了了之。然而兩年之後,問題為何仍未得到解決?
據中山陵園管理局巡視員餘金保透露,2010年底2011年初,美齡宮的權屬問題有了比較好的突破,金陵飯店和中山陵管理局雙方正在協商做好歸屬權的交接工作,目前還在商議具體的操作。
趕走文化背後的商業化幽靈
飯店棲身美齡宮,會所開進建福宮,前者想讓今人品嘗蔣宋當年喜愛的菜餚,後者則是讓如今的富豪們感受『皇家享受』。究其根本,無非是試圖通過包裝和運作,實現文化遺產的文化底蘊和公益價值的商業化『變現』。如此衝動不止,活躍在文化遺產背後的商業化幽靈難以根除。
有關專家認為,從表面來看,依托文物古跡開設餐廳和會所,能夠把美食、服務與環境、文化等各種元素融為一體,讓人們在滿足了口腹之欲的同時,也獲得了親近歷史、了解文化的機會。而同時,實現的盈利還能帶來充裕的資金,有助於對文物古跡進行後續的修繕、管理和進一步的保護。『但是歸根結底,文化經營或開發都是為了更好地傳承文化,如果過度放大商業附加值,必然會導致文化價值內核的萎縮。是得不償失之舉。』前南京博物院院長、文保專家梁白泉說。
文物保護專家認為,根據文物保護法的相關規定,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均屬於國家所有,其公益屬性決定了一切相關的經營行為僅止於一種手段,服務於管理和維護的最終目的。而無論是在故宮建會所還是在美齡宮開飯店,將公共文化資源變相兜售給特權、富豪消費的行為,都已超越了國家對文保單位管理者的授權范圍,更背離了管理者不得以其為營利目的的立法宗旨。
梁白泉認為,此類事件不僅糟蹋了文化,還隱藏著極大的社會矛盾。寶貴的文化資源被特權與利益裹挾,是與民奪利,暴露出了當前社會急功近利,道德滑坡,一切向錢看的傾向,進一步增加了貧富階層之間的矛盾。『必須嚴格管理,明確權責,約束有關單位的過度經營行為,還文化遺產應有的公共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