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今年1月以來,汕頭市公安局金平分局連續接報11宗銀行卡被人盜刷案件,被盜累計金額達八萬餘元。警方立即成立專案組進行偵查。
專案組發現,11宗案件受害者持有的銀行卡均未出現丟失或被人借用,卡內存款均是在持卡人沒有消費或提取現金的情況下,被他人消費或套現。專案組在對大量案件材料進行覈對後,發現被盜刷的信用卡持卡人案發前都曾持卡到汕頭市區金新路一家名叫“好厝邊”的百貨商行刷卡消費過。
專案組鎖定這一重要線索,立即對該商行開展進一步調查,發現該商行是去年12月25日正式營業,今年1月31日前後關門停業。辦案組民警進一步深入調查發現,共有近百張銀行卡在該商行POS機刷卡消費。被盜刷的銀行卡消費均在該商行POS機儲存有記錄。 攝像頭“偷偷”記密碼偵查中,辦案民警從出租鋪面的業主瞭解到,該鋪面的承租人名叫“吳濤”,另據查證,參與便利店實際操作的還有一名叫“林彬”的潮汕籍男子,二人的身份證經查證皆爲僞造。經過大量調查取證,警方查明,“吳濤”的真名叫盧×彬(男,41歲,潮州市人),“林彬”的真名叫陳×斌(男,潮州市人)。
3月23日,專案組在廣州市公安局、汕頭市公安局等配合支持下,在潮州市抓獲盧×彬。4月9日,專案組在深圳抓獲提供作案工具的尹×崗。4月18日,在廣州市新港西路抓獲同案的陳×斌。
經初步審查,陳×斌和盧×彬供認,事前密謀策劃在汕頭開設“好厝邊”便利店,顧客購物後將銀行卡交給店主消費時,店主只需悄悄把銀行卡在手上劃一下(手上事先拿着一個小機器),就把顧客銀行卡的信息全部複製,待客戶離開後便重做新卡。至於密碼,便利店上方的攝像頭會錄製顧客輸入密碼那一刻所泄露出來的數字。
隨後,專案組在陳×斌的手提電腦及電腦裏共清理出65條顧客信用卡資料,現正對涉案的手提電腦和U盤進行數據恢復。目前陳×斌、盧×彬初步交代作案約40宗,已查實17宗,案值人民幣12萬多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查中。(黃亮、王漫琪、張雷、李瑋、林養植、朱澤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