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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5月20日電(記者胡浩)記者20日從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獲悉,綜合『尼美舒利』口服制劑不良反應監測報告、國內外研究和監管情況以及專家意見,國家食藥監局決定調整『尼美舒利』臨床使用,禁止其用於12歲以下兒童。
在《關於加強尼美舒利口服制劑使用管理的通知》中,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尼美舒利』口服制劑禁止用於12歲以下兒童;作為抗炎鎮痛的二線用藥,只能在至少一種其他非甾體抗炎藥治療失敗的情況下使用;適應癥限於如骨關節炎等慢性關節炎的疼痛、手術和急性創傷後的疼痛、原發性痛經的癥狀治療;最大單次劑量不超過100毫克,療程不能超過15天,並應依據臨床實際情況采用最小的有效劑量、最短的療程,以減少藥品不良反應的發生。
國家食藥監局提醒,尼美舒利是處方藥,必須在醫生指導下使用。建議臨床醫師在選擇用藥時充分考慮患者病情及用藥中可能存在的風險,權衡利弊,並將可能的用藥風險告知患者,在患者持續用藥的過程中要注意監測患者的肝、腎功能、血常規等指標,出現異常應立即停藥或采取相應的治療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