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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區檢察院近日以盜竊罪對陳密娥等21名懷孕婦女依法提起公訴。這是浙江省檢察機關批捕、起訴的最大規模的懷孕女性團伙盜竊案。該團伙成員採取不斷懷孕、流產和生產的方式長期在杭州市作案,次數最多者在近10年內懷孕8次。
據瞭解,該團伙有涉案女性46名,其中孕婦26名,另有一男性收贓犯罪嫌疑人。除被起訴或批捕的40人外,還有7人另案處理。
起訴書指控,2010年至今年初,該團伙以孕期、哺乳期婦女爲盜竊實施者,其他女性同夥爲掩護,在杭州一些主要商業場所盜取商店內電子產品、營業員及顧客的包、電腦等物品。作案範圍除杭州主城區外,還包括杭州市下轄的淳安、臨安、桐廬、建德、餘杭、蕭山等地。其中,已被提起公訴的21人,就先後作案共73起,盜竊金額達37萬餘元,其中數額最高者一次盜竊近10萬元。
據辦案檢察官介紹,此前,該團伙成員在杭州市各區已有多人多次因盜竊被抓獲,但根據中國現行法律對孕期、哺乳期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特殊保護規定,均被以教育釋放、行政拘留不執行或判處緩刑的方式進行處置。其中被抓獲次數最多者達到47次,也未被關押。因此,該團伙成員採取不斷懷孕、流產和生產的方式長期在杭州市作案,次數最多者在近10年內懷孕8次。
此外,該團伙成員還逐步將老家的女性親戚帶至杭州參與作案,規模日漸擴大,形成以懷孕女性爲主的特殊犯罪團伙,嚴重危害商戶和羣衆的財產安全。“此案是對法律和道德的雙重挑戰,寬有度嚴有規,懷孕不能作爲犯罪和逃避法律處罰的工具和藉口。”辦案檢察官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