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5月20日電 20日,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藥家鑫故意殺人一案進行了二審公開開庭審理並宣判,法院審理認爲,藥家鑫雖系初犯、偶犯,並有自首情節,亦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原審判決定罪準確,量刑適當,程序合法,故裁定駁回藥家鑫的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覈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