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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藝術創業論》,【日】村上隆著,中信出版社2011年4月出版,有刪節
因爲時代有其色彩,年輕藝術家的經營管理,必須“讓他嘗試製作各種作品,有潛力的部分就繼續提升,沒潛力的部分就停止”,就是這麼一回事。
在我經紀的藝術當中,作品的審覈標準很明確:“能否經得起拍賣市場等流通市場(Secondary Market,次級市場)的考驗。”一開始如果只有喜歡的人願意買的話,就永遠會停留在那種程度。作品在流通市場被拿出來拍賣時,如果沒有辦法創造出數十倍、數百倍的價值,是無法成爲藝術商品的。
藝術作品的現實面在於“它是會成爲投機對象的商品”。將眼光放遠到流通市場,在作品製作的過程當中,去思考如何製作,纔是勝負的關鍵。在這個階段,當然是越多人蔘與,越會成爲好作品。
如果看到構圖七零八落,我還是會提出意見:“這樣排列怎麼樣?”“這塊空間空下來了,留白的本意是什麼?”類似這樣,通過提問跟討論,確立作品的主題。在音樂家裏頭,有些人會不斷更換製作人,淬鍊其各自的風格,變成自己的東西。我也希望自己旗下的藝術家可以像這樣,一步一步完成他自己的作品。
藝術家創作的東西是“新的概念”,而製作人則是將各式各樣的要素包裝在其中。
這種共同作業方式,有些人會抱怨說:“從原創性的觀點來看,這個根本……”愛這麼說的人,那就讓他自己一個人去進行吧!以結果來看,如果作品無法在世界上生存下來,一點意義也沒有。因此,是否爲耐得住市場考驗的東西,就是最重要的標準。
爲了這樣,即便是藝術家心中認定已經完成的作品,我也曾要他們花好幾個月的時間,重新畫上幾十次。當作品被拿到拍賣市場上時,價格已經是剛開始時的數十倍了。
不過也不能說因爲會賺錢,就盲目讓藝術家大量創作。大部分的藝廊業者,都以能賺錢爲由,督促藝術家創作,造成供過於求。最後剩下一堆賣不出去的重複性作品,作品也就此從業界消失。
爲了延長藝術家的藝術生涯,我總是意識到,當他們的作品被放到市場上,價值跳漲數十倍的時候,我必須讓作品內容可以追得上那樣的評價。
我開始思考“如何創造附加價值”的腳本。
藝術市場跟股票市場一樣,時代的價值與氛圍形成了市場總體;相同地,在藝術的世界,氛圍也很重要。在創作作品的同時,必須一邊不斷地檢驗時代的真實性,這也是非常重要的。因此,“我要生存下來”這樣的熱情是不可或缺的。
如果只是要“能賺到某種程度,三餐可以溫飽就好”,就不需做到如此地步。從這個意義上來說,不是做得比別人多的人,就無法抵達比別人遠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