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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週愛爾蘭的“尋親”之旅中,美國總統奧巴馬當着媒體的面一口喝下了一杯吉尼斯黑啤酒。奧巴馬稱回到自己的曾曾曾外祖父的故鄉,就像回到了家一樣,特別是在自己喝下了那杯啤酒之後。
奧巴馬一再強調美國和自己與愛爾蘭的淵源,無疑將幫助自己贏得更多美國人的選票。許多美國人都以自己是愛爾蘭人的後裔而感到自豪。據說,有四分之一的美國人是愛爾蘭人後裔。美國前總統克林頓是愛爾蘭人的後裔。當年,奧巴馬的祖先(他母親的曾曾祖父)和許多愛喝吉尼斯黑啤酒的愛爾蘭人一樣,因爲愛爾蘭大饑荒而逃亡美國。有什麼東西能夠比同樣的血緣、喝同樣的酒更能拉近人們的關係呢?關於這一點西方也不例外。血緣能夠讓素不相識的人變得有關係,酒能夠讓陌生人成爲朋友。奧巴馬深諳此道。
喝酒之道在美國政治中有悠久歷史。據說,美國第9位總統威廉·亨利·哈里森之所以能夠戰勝自己的對手馬丁·範布倫(第8任總統),原因是前者聲稱自己是喜歡痛飲蘋果酒的西部邊疆居民,而後者是喜歡慢慢品嚐香檳的東部人。
美國前總統小布什在2000年獲勝的重要原因是許多選民都認爲“他可以和自己喝一杯”,小布什的得州牛仔形象成就了他的親民形象。2008年,奧巴馬競選總統之時,小布什已經多年不喝酒了(小布什年輕時有許多酗酒的逸事,在任期間,兩個雙胞胎女兒頻頻爆出酗酒滋事醜聞)。
奧巴馬使用喝酒之道的頻率和技巧遠遠高於他的前任。在2008年總統選舉中,奧巴馬使用頻率最高的手法是,在喝過一杯啤酒或葡萄酒之後,同意到一個難以找到的小鎮去會見選民(喝什麼酒取決於當時的聽衆主要是什麼人,如果主要是藍領則選擇啤酒,白領和知識分子則選擇葡萄酒,因爲前者愛喝啤酒,後者愛喝葡萄酒)。
成也喝酒敗也喝酒。同樣在2008年的總統預選中,希拉里在印第安納州的一個小酒館中對着媒體的鏡頭大口喝下了威士忌,塑造了自己白人藍領的形象。而奧巴馬則無法嚥下度數高於37度的白酒,丟掉了藍領選民佔優的西弗吉尼亞州。
奧巴馬當選不久就遇到個棘手的問題:一位哈佛大學的黑人教授被美國警察逮捕,受到粗暴對待,被指受到了種族歧視,全國種族對立情緒上升。這也讓一直因自身的非洲血統而備受爭議的奧巴馬如履薄冰。不過,奧巴馬再次成功應用他的喝酒政治之道,在白宮舉行了那次著名的“啤酒峯會”,將涉事警察和被捕黑人教授邀請到白宮一起喝啤酒“泯恩仇”,化解了一次種族對立事件。
這或許就是酒在政治中意想不到的效果。酒,特別是啤酒,往往能夠拉近政治人物,特別是掌握國家重器的人與普通民衆之間的距離,增進信任。作爲總統,喝一杯啤酒往往能夠消融他身處高位的傲慢。
奧巴馬爲何如此偏愛喝酒的政治之道,或許跟他自身的缺陷有關。比如,小布什天生的牛仔形象,從來不要求他爲了打造親民形象而與“酒民”套近乎。批評者不斷指責知識分子出身(曾經是大學教授和律師)的奧巴馬是“專業人士”且傲慢,批評他的政策太複雜、太“脫離羣衆”。例如,奧巴馬所力推的醫改法案長達1500頁,有人指責他是故意不想讓老百姓瞭解這個法案。雖然實際情況也許並非如此,但這就是普通民衆對政治人物的評價方式。奧巴馬或許意識到了這一點。
不過,同樣訪問了愛爾蘭的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則似乎沒有明白這個道理,或者不屑此舉。上週,英國女王作爲百年來首訪愛爾蘭的君主,受到了多數愛爾蘭人的歡迎,然而當愛爾蘭的啤酒大師將一杯令愛爾蘭人自豪的吉尼斯黑啤酒遞給女王時,女王拒絕喝下。這是女王和解之旅的一個尷尬時刻。有媒體評論說,這或許再次證明了英國王室和其曾經的臣民(英國曾經統治過愛爾蘭,並從此結下了“樑子”)之間仍有心理距離。上月威廉王子的婚禮慶典上仍見不到啤酒,原因是在王室眼裏啤酒還是難登大雅之堂。當然,女王此行不是來喝酒,不過,如果女王哪怕是作秀,把那杯啤酒喝下了,或許會有意想不到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