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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了讓羣衆吃得安全、吃得放心這一目標,近段時間以來,各地各部門的密集行動加強食品安全整治力度,一場食品安全“保衛戰”全面打響。
監管部門 各自出招形成合力
面對頻頻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在國務院食安委的統一協調部署下,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在各自管轄領域內出招,形成強大合力——
國務院食安辦等九部門聯合發佈公告,要求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行爲,嚴格規範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使用;
衛生部要求衛生系統成立食品安全事故調查隊伍,高度重視對非法添加行爲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責任調查;
農業部會同相關部門組成聯合督導組,對河北等十省的“瘦肉精”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督導檢查,並要求下更大決心,花更大力氣,想更多辦法,用更嚴措施推進“瘦肉精”等非法添加物專項整治;
國家工商總局要求,今年年底前各地工商部門將給轄區所有食品經營者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實行信用分類監管;對因未嚴格履行進貨查驗而銷售含非法添加物食品的,依法查封問題食品,責令停業;
國家質檢總局表示,要高標準、嚴要求,切實管好獲證的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監督企業從原料進廠、關鍵環節控制到產品出廠實行全程把關;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要求自制火鍋底料、自制飲料和自制調味料的餐飲單位備案,並公示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
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機關要組織開展針對非法制售使用“瘦肉精”的打擊行動,要將犯罪分子全部緝拿歸案作爲辦案的硬性標準……
法律規範 加重處罰食品犯罪
我國的法律對食品業亂象也做出了鄭重回應:
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將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的處罰起刑點從“拘役”提高爲“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單獨列明食品安全監督瀆職犯罪,並規定了比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更重的法定刑,將最高法定刑從7年有期徒刑提高到10年。
針對近年來食品安全事件頻繁發生的狀況,最高人民法院於2010年9月會同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下發《關於依法嚴懲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動的通知》,要求各級法院高度重視、審慎審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避免重罪輕判;對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動相關職務犯罪,要依法從嚴懲處。今年5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再次發出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大力度,依法嚴懲危害食品安全及相關職務犯罪。
國務院食安辦的統計顯示,2010年,各地查處違法違規行爲13萬起、取締和停產違規企業單位10餘萬家。全國法院2010年審結與食品安全相關案件119件,生效判決人數162人。
高壓圍剿 職務犯罪立案57人
今年以來,圍剿食品安全犯罪繼續保持高壓態勢,一批違法犯罪者受到懲處:
4月29日,山西、河北兩地法院公開宣判了4件“問題奶粉”案件,依法嚴厲懲處涉案的14名犯罪分子,其中,2名犯罪分子被判處無期徒刑,4名犯罪分子被判處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
今年以來,全國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涉及食品安全的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37件57人,其中貪污賄賂犯罪17件18人,瀆職犯罪20件39人。在“瘦肉精”事件中,河南就查處瀆職犯罪嫌疑人26人。
重慶、廣東、遼寧、湖南等政法部門嚴懲並公佈了“毒豆芽”、“墨汁粉條”、“染色花椒”等一批食品安全違法犯罪案件。
這些措施彰顯了我國政府重典治亂、保障食品安全的決心。但我國食品生產量、消耗量巨大,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衆多,監管機制不盡完善,這些現實決定了食品安全“保衛戰”將是一場持久戰。
據新華社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