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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的會說不存在設計問題,施工的會說都經過驗收合格了,而業主則會稱已盡到正常養護責任……於是,最後只剩下無具體主體或主體分散又沒法抗辯且自身也不乾淨的“超載超限”承擔了全責———將責任全推給“超載超限”最安全、最保險!
丫髻沙大橋橫跨珠江,長虹臥波,氣勢非凡,然而不得不說丫髻沙大橋可謂是“金玉其外,敗絮其中”,徒有其表。
丫髻沙大橋又要修了!廣州市交委擬在6月18日至明年1月18日之間的每天晚上10時至次日早晨6時全封閉維修,目前正向社會徵求意見。丫髻沙大橋纔開通10年多卻頻頻封路修橋,究竟爲何?市交投集團迴應稱,這都是長期超載超限惹的禍。(5月27日《新快報》)
查相關資料顯示,丫髻沙大橋曾創下4項全國乃至世界第一,並且屢獲全國性大獎之殊榮,比如該橋曾榮獲“中國土木工程詹天佑大獎”,2001年建設部優秀工程設計一等獎,2002年全國優秀工程設計銀獎,2003年中國公路學會科學技術一等獎,2004年入選《中國十佳橋樑》,位列拱橋第二名……
但是,擁有輝煌戰績的丫髻沙大橋卻早就百病纏身、病得不輕。早在2005年底的例行“體檢”中,丫髻沙大橋便被發現“副橋體出現凹陷,主橋體吊杆橫樑開裂,在鋼筋混凝土結構的橋體下,負責承託重量的箱梁也部分開裂,混凝土構件有不少破損”。僅通車5年大橋就出現如此嚴重的問題,連橋樑專家也稱罕見。也就是從那年起大橋一直處於封閉部分車道維修(或曰“養護”)狀態,以至於丫髻沙大橋通車十年多卻有超過5年的時間在“養護”或維修,令人訝異。2009年更被查出大橋已成四類差橋,距五類危橋只一步之遙!
丫髻沙大橋何以不堪至此?市交投集團稱“都是超載超限惹的禍。”果真如此麼?或者說僅此而已麼?超載超限固然對大橋具較大損害,是不可忽略的因素之一,但若將此視作損害大橋的罪魁禍首甚至唯一因素,事情恐怕未必如此簡單,也未必能讓人信服。
大橋出現安全或質量問題,有關各方如設計、施工、業主以及主管單位等紛紛撇清己責,是可以想見也不難理解的。比如設計的會說不存在設計問題,施工的會說都經過驗收合格了,而業主則會稱已盡到正常養護責任……於是,最後只剩下無具體主體或主體分散又沒法抗辯且自身也不乾淨的“超載超限”(確實對大橋有損害)承擔了全責(或者說背了“黑鍋”)———將責任全推給“超載超限”最安全、最保險!
關於橋樑安全和質量的問題非常專業,普通民衆對此難有專業水準的洞見或答案。普通民衆或只能以常識來進行對比、判斷。對丫髻沙大橋之“病情”,筆者不揣冒昧地提出幾點常識性的問題權供參考:
一、丫髻沙大橋的建設曾爆出貪腐大案。大橋承建單位貴州省橋樑工程總公司原總經理何開智因貪被判入獄15年。其犯罪事實之一:1998年夏天,正在丫髻沙大橋項目部擔任經理的何開智爲向上級領導贈送房屋,指使丫髻沙大橋工程鋼材供應商樑某某、丫髻沙大橋項目部材料主管曾某某以虛開鋼材發票和加大鋼材價格等手段,套取工程款330萬元。不過市交通投資集團多次表示,該案與丫髻沙大橋的建築質量沒有關聯。但須注意的是,貪腐案的爆出是在大橋驗收、通車後的2002年。
二、大橋投入使用十年多來,由於業主和主管單位多次變更,以致橋樑的維護要麼缺錢,要麼責任主體不清,使得橋樑的養護未能正常進行,而行政主管部門同樣未能盡到監督管理之責甚至不聞不問,從而造成了大橋今天的不堪狀況。橋樑專家黎寶鬆就曾表達對丫髻沙大橋管理的強烈不滿。難怪有人指責該橋“先天不足,後天失調”。這些人爲之責任該誰承擔?該追究誰的責任?又該誰來追究?
不管怎樣,大橋有病就得治,“治病”是當務之急。之後呢?其實在我們看來,病在大橋,但病竈卻在橋外;治橋上的病不難,但要消除橋外的病竈則恐怕不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