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天津市公佈啓動客運出租汽車運價與油價聯動機制的措施後,連日來,市客管部門立即行動,以最快的速度組織全市出租汽車企業通知出租車司機領取“天津市出租汽車燃油附加費專用發票”,並在出租汽車指定位置張貼加收燃油附加費提示標識。截至目前,此項工作已完成大半。
市客管部門提醒廣大出租汽車駕駛員,在6月1日前抓緊到所屬企業領取發票,按照指定位置在出租汽車上張貼標識。據悉,本次啓動的客運出租汽車運價與油價聯動機制明確規定,自2011年6月1日起,本市客運出租汽車每趟次業務加收燃油附加費1元,出租汽車駕駛員應向乘客同時出具“天津市出租汽車專用發票”和“天津市出租汽車燃油附加費專用發票”。(記者趙穎妍 通訊員楊建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