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醉駕入刑”新規實施近一月,津城酒後開車的人還多嗎?
今年5月1日起,我國對醉酒駕車的處罰從行政處罰上升到更爲嚴厲的刑事處罰。據本市交管部門最新統計顯示,新規實施至今,全市共查處酒駕交通違法178人,比上月的470人下降62.1%;集中夜檢整治行動查處酒駕也比以往夜檢整治行動查處涉酒交通違法下降50%以上。
交管部門稱,5月查獲的涉酒交通違法有三個特點:一是酒駕大幅減少;二是醉駕明顯下降;三是酒駕交通違法人警惕性明顯提高。
雖然酒駕、醉駕違法正呈現下降趨勢,但是並沒有“絕跡”。什麼樣的人仍在酒駕?據交警分析,5月查獲的酒駕者主要有以下四個特點:一是查獲的酒駕交通違法者男性佔了絕對多數;二是查獲的本市酒駕違法者遠遠大於外地酒駕違法者;三是城郊接合部、區縣查處的酒駕違法者居多;四是30歲至49歲年齡段駕駛人酒駕違法者居多,主要因爲這個年齡段駕駛人社會交際應酬多,飲酒機會多。交警同時分析,這些人主要抱有四種心態:逞強好勝、貪圖方便、僥倖心理、面子作怪。
交管局負責人在接受採訪時表示,事實上,交管局對整治酒駕交通違法一直保持“零容忍、高壓線”的態度。近年來,交管局落實“警情主導警務”理念,更是把整治涉酒交通違法作爲路面管理重點,持續加大整治力度,每次整治行動均設攔檢、送檢、法制警組明確分工、各司其職,最大限度發揮警務效能;針對酒駕交通違法人僥倖心理調整交管部署,把全市集中整治變爲各交警支隊分區域專項整治,讓酒駕交通違法人摸不到規律,不敢輕易僥倖涉酒交通違法,震懾作用明顯;各交警支隊、大隊還因地制宜、因時制宜調整交警值勤檢查點位佈局,逐步摸索攔檢方法和策略,如針對餐飲業集中區域逐車攔檢過往車輛,針對流動人口和過境車多的重要區域設點檢查等。
案例回顧
津城“醉駕入刑”第一人
5月2日下午3時50分,津城“醉駕入刑”第一人李會軍被東麗交警查獲,事發時,李會軍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210.78毫克。5月26日,津城“醉駕入刑”第一案在東麗區法院公開審理並當庭宣判,被告人李會軍犯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4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談及醉酒駕車原因,31歲的李會軍在接受記者採訪時稱,其實自己原本並沒有打算喝酒,但是架不住朋友勸酒,礙於面子就喝了大概三兩左右的白酒。“因爲飲酒後,感覺自己意識尚還清醒,便駕車上路,後來酒勁發作,直到撞車時才發現自己已經控制不住車了。”
“醉駕入刑”第一女司機
5月19日晚8時30分,津城“醉駕入刑”第一位女司機魏宇被北辰交警查獲,事發時,魏宇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177.44毫克。與李會軍相同,因爲醉酒駕車,魏宇被交警當場吊銷駕駛證,並且5年之內不得再重新考取。目前,魏宇醉駕案正在等待法院的判決。採訪中,39歲魏宇告訴記者:“事發前,我剛和幾個朋友在附近的一個飯店吃了烤串,我大概是喝了四五瓶啤酒吧。因爲我住的地方離吃飯的地方只有一站地的距離,我覺得不遠,走的道路又不是主幹道,應該不會有警察查酒駕,就僥倖駕車回家了。”魏宇說,她知道酒駕違法,但就是沒有控制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