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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太的家人拔掉院子中的罌粟。
商河縣沙河鄉一老人,患了腰疼病不去醫院看病買藥,而是聽信別人傳言,在自家院子裡種植罌粟妄圖熬藥治病。幸虧派出所民警及時發現,當即責令老人將罌粟鏟除。
5月30日上午,商河縣公安局沙河派出所民警在轄區開展走訪時,聽群眾無意中提及某村村民付某在自家院子中種植罌粟。民警立即趕到該村付某院中核實,發現她家院中種植了一大片罌粟。
民警經清點,付某私自種植的罌粟竟達60棵,已結出雞蛋大小的青色果實。鑒於付某認錯態度較好,民警對付某進行了批評教育,並責令付某兒子立即將罌粟鏟除。
據付某講,她今年84歲,患有腰疼病多年,聽人說喝罌粟殼熬成的藥水能治病。她便聽信傳言,於今年春天在集市上購買了一些種子種在自家院子中,想等果實成熟後熬藥治病。
商河縣公安局民警提醒,《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一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三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一)非法種植罌粟不滿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二)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少量未經滅活的罌粟等毒品原植物種子或者幼苗的;(三)非法運輸、買賣、儲存、使用少量罌粟殼的。有前款第一項行為,在成熟前自行鏟除的,不予處罰。(記者王倩通訊員於進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