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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以來,在深入推進三項重點工作中,天津市靜海縣檢察院積極參與社會管理創新,充分運用檢察職能,通過開展對農村“兩委”班子巡查工作,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維護農村社會和諧穩定,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近兩年,靜海檢察院在查處職務犯罪中發現,農村“兩委”班子(支委會、村委會)成員職務犯罪呈多發趨勢。爲了查明其原因,該院走訪了縣政法委、組織部、縣紀委和縣農委等有關部門,瞭解到主要是“兩委”班子管理制度不健全、財務公開性較差、缺乏監督等因素造成的。經與縣委研究決定,從2010年開始,靜海檢察院運用檢察職能,在全縣開展對農村“兩委”巡查工作,共同促進農村基層組織建設。
爲了推動此項工作順利進行,該院成立了巡查工作領導小組,並選擇了24個試點村,通過總結經驗,目前已發展到53個村街,每名幹警包一個村街。並實行了例會制度,每半年召開一次由職能部門、鄉鎮、村街負責人蔘加的聯席會議,及時總結交流工作。
去年以來,已立案查處兩委班子成員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等案件13件19人,“兩委”巡查工作取得明顯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