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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銀川6月7日電(記者陳聰、張欽)據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介紹,2009年以來,寧夏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七)》的有關規定,以涉嫌組織傳銷罪等罪名抓捕傳銷人員104人,協助外地公安機關抓捕5人。依法開展的傳銷刑事犯罪打擊活動,使當地傳銷蔓延勢頭得到初步遏制。
據瞭解,寧夏近幾年傳銷活動猖獗,五個地級市均不同程度存在傳銷組織,個別傳銷人員因經濟所迫,還曾參與搶劫、綁架等違法犯罪活動。過去,各地工商部門雖對傳銷活動予以嚴厲打擊,但普遍採取“發現一處窩點,取締一處窩點,遣返一批人員”的方式。這種“捅馬蜂窩”式的打擊傳銷方式造成傳銷長期驅而不散,傳銷組織的頭目也很難浮出水面。不少傳銷人員爲收回自己的“投資”,被遣返後中途折回,繼續從事違法活動。
針對這一弊端,寧夏公安機關與工商部門建立合作銜接機制,共同打擊傳銷違法犯罪活動。自2009年以來,寧夏共取締涉嫌傳銷窩點451個,驅散涉嫌傳銷人員6935人。其中,公安機關利用自身的偵查優勢,側重於發現傳銷組織中經理、總經理等爲首、核心人員,並將其抓獲歸案。
據悉,在寧夏已抓獲的104名傳銷犯罪嫌疑人中,已累計有36人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