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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認真貫徹落實《中共青海省委、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的有關要求,進一步提高全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障水平,近日,省衛生廳會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民政廳、財政廳聯合制定出臺了《關於提高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障水平的工作方案》、《青海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償辦法(2011版)》、《青海省提高農牧區居民重大疾病及兒童兩病醫療保障水平的實施方案》,就提高新農合保障水平從提高籌資標準、完善補償辦法、提高重大疾病和兒童兩病保障水平、完善配套政策的相關政策措施上做出了具體規定,我省新農合醫療保障水平將大幅度提高,參加新農合的農牧民羣衆將會得到更多實惠。這是記者6月8日從省衛生廳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的。
在提高籌資標準方面:從2011年起,全省新農合年人均籌資標準由2010年的154.3元提高到300元,比2010年提高了94.3%。
在完善補償辦法方面:新農合基金按保障功能和用途,分爲住院統籌基金、門診基金、大病補充醫療保障基金和風險基金四部分,並分項列賬,按照各自比例和用途使用。門診基金由2010年的人均42元提高到人均55元;住院統籌基金由2010年的人均105元提高到人均225元;將大額住院費用二次補助基金調整爲大病補充醫療保障基金,由2010年的人均4.3元提高到15元,實行分段按比例報銷;風險基金由2010年的人均3元提高到5元,用於彌補住院統籌基金、門診統籌基金、大病補充醫療保障基金的透支,也可經過一定的審批程序後,用於特定的大範圍自然災害導致的醫藥費用補償。
在提高重大疾病和兒童兩病保障水平方面:從2011年起,提高全省參合農牧民所患重性精神疾病,乳腺癌、宮頸癌以及其他惡性腫瘤手術、放療、化療,終末期腎病器官移植、透析三類重大疾病醫療保障水平,實行定點醫療機構救治,新農合補償與醫療救助制度救助的綜合保障措施;全省全面推行兒童先心病和白血病提高醫療保障水平救治工作,兒童白血病2種,兒童先心病救治病種由4種增加到15種,實行定點醫療機構救治,醫藥費用限額控制,新農合補償與醫療救助制度救助的綜合保障措施。
在完善配套政策方面:一是擴大診療項目和藥品目錄,將偏癱肢體綜合訓練、言語訓練等9項康復項目全部納入新農合補償範圍;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收取的8元一般診療費納入新農合診療項目報銷範圍;將306種國家基本藥物和我省增補的100種基本藥品納入新農合報銷藥品範圍。二是大力推進支付方式改革,省、州、縣、鄉四級定點醫療衛生機構全面實施住院單病種質量控制和付費制度。三是全面落實醫藥費用即時結報制度。四是做好外出務工農牧民醫藥費用報銷工作。五是嚴格執行戶籍制度改革中的相關政策措施。六是密切新農合與醫療救助制度的銜接。(作者:李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