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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上海6月8日電(記者陸文軍)8日,上海市舉行“撤銷黃浦區、盧灣區建制建立新的黃浦區工作大會”。會議宣佈,近日國務院正式批覆了上海行政區劃調整方案,同意撤銷黃浦、盧灣兩區建制,設立新的黃浦區。
批覆要求,行政區劃調整涉及的各類機構要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設置,涉及的行政區域界線要按規定及時勘定,所需人員編制和經費由上海市自行解決。要嚴格執行中央關於厲行節約的規定和國家土地管理法規政策,加大區域資源整合力度,優化總體佈局,促進區域經濟社會協調健康發展。
盧灣、黃浦行政區劃調整關係上海長遠改革發展。上海中心城區原有區劃已不能適應發展的需要,部分區管轄範圍狹小、發展受限的情況突出。合併前的黃浦區位於上海市中心,地處黃浦江和蘇州河合流處的西南端,全區總面積12.49平方公里,2010年完成財政總收入158.18億元。盧灣則東臨黃浦,位於上海市中心南部,與浦東新區隔黃浦江相望,全區面積8.03平方公里,2010年完成財政收入136.61億元。
黃浦、盧灣兩地彙集了金融證券、現代服務、商貿物流、休閒旅遊和文化創意等產業的優勢資源。外灘、南京東路、淮海中路、新天地、豫園等上海著名地標都在此區域內。2010年上海世博會浦西園區也坐落在這一區域的臨江地帶。
行政區劃調整後,新的黃浦區面積達20.5平方公里,戶籍人口90.9萬,常住人口80.1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