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於今年1月公布實施後,住建部7日發布了《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確定了房屋征收補償的評估辦法。 2003年12月1日原建設部發布的《城市房屋拆遷估價指導意見》同時廢止。
變化
1:評估價格完全依照市場2:評估機構由被征收人選擇3:評估更多體現土地價值4:征收評估新流程分七步
詳見A0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