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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晚,上海市發生火災的大樓明火已基本撲滅。新華社記者陳飛攝(資料圖片)
新華網快訊:上海『11·15』特別重大火災事故處理決定今公布。司法機關已對26名事故主要責任人員采取了司法措施,28名相關責任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
新華網上海11月16日電(記者楊金志、仇逸、葉鋒)記者從16日下午召開的上海市政府專題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公安機關已經對上海『11·15』特大火災事故的8名犯罪嫌疑人實施刑事拘留。目前,15名重癥病人中大部分人生命體征平穩,個別人員病情有波動。
上海市公安副局長程九龍在新聞發布會上說,經連夜偵查,火災發生時有人在10樓現場違規實施電焊施工,點燃了尼龍網、竹片板等可燃物。截至16日18時,公安機關已對8名涉案犯罪嫌疑人依法實施刑事拘留,這些人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他說,公安機關在最先起火的部位提取了電焊槍、電機設備等物證,嫌疑人也作了口供,目前證人、證言、物證全部到位,形成了完整的證據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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