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法新社8日報道,凱蒂貓“孃家人”、日本三麗鷗公司與米菲兔版權管理方曾爲一個玩偶形象對簿公堂,卻因日本今年3月發生的大地震和海嘯冰釋前嫌,雙方決定將省下的訴訟費悉數捐給災區。
荷蘭阿姆斯特丹一家法院去年11月作出判決,要求三麗鷗公司停止在荷蘭、比利時、盧森堡生產和銷售凱蒂貓夥伴凱茜兔,原因是後者與荷蘭兒童作家迪克·布魯納20世紀50年代塑造的米菲兔形象過於相似,有侵權之嫌。三麗鷗方面否認侵權並提起上訴,與米菲兔版權管理方荷蘭默西公司對簿公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