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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瀋陽訊6月7日,瀋陽市開出首張商品房價格罰單。一家樓盤因在售商品房未按規定明碼標價,4次不整改,每套被處罰5000元。
7日9時,瀋陽市物價局價格監督檢查分局第五次來到位於瀋陽建築大學附近的一家樓盤。“我們已經來過四次,但在責令整改期內,這處樓盤未進行任何整改。”瀋陽市物價局價格監督檢查分局工作人員趙曉翥說,“這一次是第五次,我們將進行現場處罰。”
一位當日值班經理面對執法人員時多次表示:“可以私下解決,我們會馬上整改,請不要處罰。”但事實是,“在過去的四次整改通知下達後,該樓盤未進行任何整改。”
趙曉翥說:“其實整改內容很簡單,一個是安裝一房一價電子查詢系統,一個是紙製的一房一價商品房銷售價格表,可就是這兩樣簡單的東西,一直沒有整改到位。”隨即,趙曉翥對該樓盤發出了處罰通知書,根據國家發改委文件要求,該樓盤在售的所有商品房將被處以每套5000元罰款。趙曉翥表示:“必要時我們將會同有關部門對該樓盤進行暫緩備案、暫停銷售的進一步處罰。”在被要求籤字確認時,該樓盤當日值班經理“拒絕簽字”,執法人員隨即在處罰通知書上標明:“拒籤”。趙曉翥說:“處罰效力相同,不會因爲不簽字而不處罰。”
7日,瀋陽市物價局價格監督檢查分局還分別對另外兩家樓盤進行檢查。發現一家樓盤紙製一房一價商品房銷售價格表不規範,未按要求進行詳細標價,因此被責令限期整改;而另一家樓盤則既沒有一房一價電子查詢系統,也沒有紙製一房一價商品房銷售價格表,被責令限期整改。 (劉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