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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杭州連續兩起酒後飆車致人死亡案餘音尚在,今年4月29日15時左右,浙江省天台縣又發生了一起酒後駕車奪命案。近日,天台紀委與天台組織部就天台縣街頭鎮人大副主席樑新凡酒駕撞人逃逸事件聯合發文,要求該縣黨員領導幹部吸取血的教訓,引以爲戒。目前,肇事者樑新凡已被依法批准逮捕。
4月29日15時左右,天台街頭鎮人大副主席樑新凡在中餐喝酒後獨自駕車,自街頭鎮埠頭街村駛往茅洋村方向,途經埠頭街村路段,在超越前方同向行駛的一輛電動自行車時發生刮擦,致電動自行車翻入右側路邊溝中,造成騎車人姚家福及搭乘者陳某受傷。姚家福受傷較重,當晚轉往杭州治療並進行開顱手術,後終因搶救無效於5月9日死亡。
事故發生時,樑新凡曾下車察看,在明知有人受傷的情況下,仍駕車逃離現場。當天18時20分,樑新凡向交警部門投案自首。
因其特殊的身份,樑新凡交通肇事案在當地引起了很大反響,也引起當地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
5月31日,天台紀委與天台組織部聯合發文,要求該縣廣大黨員領導幹部務必要吸取血的教訓,引以爲戒。該文指出,樑新凡身爲黨員領導幹部,置黨紀國法於不顧,違反規定在工作日中餐飲酒,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酒後駕車,釀成重大交通事故。同時,在明知駕車撞人的情況下,不積極採取有效措施搶救傷員,保護現場,迅速報警,而是駕車逃逸,喪失了一個共產黨員應當具備的起碼社會公德,不僅給死傷者家屬帶來了極大的精神痛苦,而且嚴重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形象。
該文同時要求,該縣領導幹部要帶頭遵紀守法,遠離紀律與法律的“高壓線”,不能有絲毫僥倖心理,要守住小節,守住本分,絕不酒後駕車,絕不駕駛公車,要帶頭遵守法律和社會公德,樹立幹部良好形象。((記者邵燕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