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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武漢6月13日電(記者周夢榕黃豔)如果對行人不按信號燈亂穿馬路視而不見,交警將離崗進“學習班”。12日,武漢市公安交管局出臺問責新規,給交警戴上“緊箍咒”。
根據武漢市公安交管局出臺的十七條《整改問責暫行辦法》規定,一線民警不管事,將被離崗培訓;領導不履職,將被誡勉談話並追責。
據武漢市交管局負責人介紹,針對武漢市反映突出的“摩的”非法營運和交通秩序混亂問題,武漢市出臺此暫行辦法。問責辦法內容包括:民警脫崗“溜號”,或對電動車非法載客、行人亂穿馬路、主幹道違法停車等視而不見的,將予以通報批評,一個月內兩次被通報,即送離崗培訓班;如果轄區內交通秩序混亂,發生重大交通堵塞未妥善處置,或者信號燈損壞後1小時內不報告,將對各大隊分管領導通報批評或誡勉談話。
對於交警執勤執法行爲,武漢交管部門歡迎媒體監督。12日專門提出:凡引發媒體關注、造成惡劣影響的,直接對分管領導紀律處分;被媒體曝光未及時整改的,根據具體情節,對分管領導誡勉談話,並視情節對責任人追責。武漢交管局政委王斌說,力爭全市交通秩序三個月見成效,半年明顯好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