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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警方於今年2月中旬一舉成功偵破《中國教育科研雜誌》等非法教育類期刊詐騙案。據警方統計,7年來,受害人預計達2萬人,涉案金額至少1000萬元,僅2010年7月份,他們就收到來稿2201篇,入賬版面費四十多萬元(6月16日《檢察日報》)。
根據《期刊出版管理規定》規定,所謂非法期刊,就是未經新聞出版部門批准,擅自印刷的出版物,相關法律對非法出版物的打擊力度也是很大的。然而,像《中國教育科研雜誌》這類非法期刊,竟然存活長達七年之久,不僅沒有“斷炊”,而且活得很“滋潤”,到底是誰不斷供“軍餉”?此類違法行爲之所以屢打不絕,我認爲,其中的現實隱情不可忽視。
長期以來,晉升職稱需要在國家、省級以上報刊公開發表論文,幾乎是各行各業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職稱的必備條件。爲了在評職稱時能加分,在評審時獲得相對優勢,許多人踊躍花錢託關係找門路刊登論文。而正規期刊對稿件質量要求很高,質量不高的論文只靠花錢想在正規刊物發表基本不可能。
一方面評定職稱需要論文,另一方面在正規期刊發表論文實在很難,很多想發表論文的人其發表需求得不到滿足,自然給了非法期刊可乘之機,使得非法期刊有了市場。只要付版面費便可發表論文,正迎合了這些人的心理,非法期刊也獲得了不菲的非法收入,真可謂各取所需。非法期刊刊登的“論文”照樣能評職稱,所以明知是非法期刊,也沒有誰會跟自己過意不去而舉報。這也不難想象爲什麼一些非法期刊能夠長期存在而沒人舉報的真正原因了。
非法期刊氾濫,病根就在職稱評定的體制弊端。非法期刊與假論文如影隨形,不改變現行的職稱評定辦法,非法期刊的需求或許就會始終存在。因此,要想從根本上遏制非法期刊等亂象,除了依法嚴厲打擊和取締之外,還必須關注職稱評定的現實隱情,取消職稱評定對發表論文的硬性要求,將職稱評定與發表論文脫鉤。
俗話說,皮之不存,毛將焉附。假如假論文依賴的土壤剷除了,非法期刊又怎能存活?
江蘇劉洪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