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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深圳、東莞等城市都已經實施階梯水價。資料圖片 |
繼我省的深圳市、東莞市之後,廣州也將實施『階梯水價』,市民敞開用水的習慣可要改改了,如果家庭用水超過額定標准,就要多交水費。近日,《廣州市水務管理條例(草案)》在廣州市人大網上公布並征求意見,草案中明確指出,居民生活用水實行階梯式計量水價制度,超過基本定額標准的,加價收費,由供水企業在收取水費時代收,全額上繳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用於供水、節水的相關工作。
『階梯式水價』在廣州市醞釀了多年,由於種種原因一直沒有實施,其中很大一部分是考慮到民意和民生承受力。此次《廣州市水務管理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重提『階梯水價』,將其實施上昇到立法層面,有業內人士猜測此次階梯水價已是勢在必行。
廣州市人大常委會稱,居民生活用水實行階梯式計量水價制度有利於通過運用水價的經濟杠杆作用,促進市民在生活中自覺減少對自來水的浪費,同時也保障居民的正常生活用水,建設節水型社會。今年,中央1號文要求『合理調整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價格,穩步推行階梯式水價制度』,目前深圳、東莞、南京、海南等多個城市都已經實施各具特色的階梯水價制度。
據了解,去年廣州市西江引水工程建成投產,大大改善了廣州市居民用水水質,不過西江水從佛山長途跋涉輸送廣州客觀上也造成供水成本上漲。一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早有猜測廣州居民用水水價今年將作出調整,下半年廣州或將召開水價調整的聽證會,而階梯水價應該會隨著水價調整一並實施。
據了解,目前廣州市居民生活類污水處理費已經實行階梯式計量收費,標准與居民生活用水量標准掛鉤。具體為『三級階梯』:第一級水量基數為家庭戶月用水量22噸以內(含22噸),按0.9元/噸的標准收取;第二級水量基數為22噸至30噸(含30噸)部分,按1.2元/噸的標准收取;第三級水量基數為30噸以上部分,按1.5元/噸的標准收取。業內人士估計,《條例(草案)》中所指的居民用水『基本定額標准』將參照污水費的『三級階梯』實施,或有微調。
近年來,因房地產開發、城市建設,廣州市大量水域面積被佔用,使得廣州市蓄洪納水能力大大降低。為了遏制這種現象,《條例(草案)》對建設佔用水域做出了明確禁止性規定,這也是此次新出臺的《條例(草案)》的一大亮點。《條例(草案)》規定,河湧的管理范圍按照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劃定的紅線確定。未經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劃定紅線的河湧,其管理范圍為兩岸堤防背水坡腳以外六米之間的全部區域,明確禁止房地產以及其他商業開發在河湧『紅線』內進行。
《廣州市水務管理條例(草案)》目前正在網上征求意見,意見征求期截至今年7月5日。該條例已列入廣州市人大常委會2011年度立法計劃,有望於今年8月的市人大常委會會議上進行第一次審議。按照慣例,這類影響重大的條例要經過二到三次市人大常委會審議,因此距離條例審議完成還需要四至六個月的時間。照此估算,條例有望於今年底或明年初頒布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