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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曾多次表示廣清連接線是高速公路
本報訊 (記者歐陽晨 通訊員粵交綜)有關廣清連接線捆綁收費的連續報道出街後,省交通運輸廳昨日做出迴應,表示廣清連接線是“採用城市快速路技術標準。”不過,交通廳並沒有就廣清連接線目前收費是否與《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發生牴觸以及是否會將其納入此次收費公路專項清理活動做出明確表示,只是說正在按照此前五部委的要求開展收費公路的專項清理活動。
廣東省交通廳在回覆中強調:“(廣清連接線)收費項目建設的立項、審批權限屬國家相關部委、省政府或省發展改革部門。”
在此前的多篇報道中,廣清連接線的實際經營單位——廣東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包括其下屬廣清分公司)在回答記者提問時曾多次表示,廣清連接線是一條高速公路。
不過,在昨日廣東省交通運輸廳的回覆中,卻並沒有沿用這樣的說法,而是表示廣清連接線的建設,採用的是“雙向六車道城市快速路標準”。原廣東省交通廳在《關於廣清高速公路與廣州市環城高速公路連接線工程初步設計的批覆(粵交基[2003]1342號)》中,也同意廣清連接線採用城市快速路技術標準,並規定了主要技術指標。
廣州社科院研究院彭澎表示,目前廣州已有數條城市快速路,如廣園快速路、新光快速等。這些快速路有些是部分路段收費,有些路段是先收了後來又免費。不管怎樣,城市道路或快速路能否收費,關鍵還在於收費的合理性上。
未明確表示是否違規
在就廣清連接線收費是否違反《收費管理條例》以及是否需要納入專項清理活動的問題上,省交通運輸廳和省物價局一樣,並沒有做出明確答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