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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否吸毒?”“是”“你作爲一名法官,是否知道吸毒、販毒的量刑政策?”“知道。”昨日上午,“販毒法官”車建彬出庭受審。他當庭質疑多起販毒指控,並堅稱自己只是爲馬志保提供過毒品一起吸食,但自己販毒的事實與馬志保無關。
對於指控“之前腦袋發昏,不知道說了什麼”
針對車建彬販毒的指控共有23起,時間跨度從2009年8月至2010年3月21日,7個月時間裏,車建彬先後自己販賣或指使胡高偉、劉慧芳販毒達9000多克。當車建彬站到被告席上,他對大部分販毒指控予以承認,卻對其中的數宗指控提出質疑。
檢方指控車建彬夥同劉慧芳於2009年8月至10月先後3次前往景洪購買毒品,然後由劉慧芳縫在內衣裏帶回石屏,數量爲706顆。車建彬辯稱,他帶着劉慧芳到景洪購買毒品是爲了自己吸食,並不是爲了販賣,當時在景洪購買了約300顆,吃剩下的數量只有幾十顆。
檢方指控他於2009年12月16日將500顆毒品藏在硬盤中,交由劉慧芳以郵寄的方式運往成都。但車建彬說那些毒品是帶到四川自己吸食的,數量也沒有500顆。
檢方指控他2010年3月31日,指使劉慧芳乘車去成都,劉慧芳在前往彌勒途中被抓,查獲毒品2065.52克。對於這個指控,車建彬說那批毒品並不是他的,而是景洪人週三燕寄存在他那裏的。
對於檢方指控其於2010年2月22日至3月27日,夥同劉慧芳先後7次將6800顆毒品通過客車帶到箇舊販賣給洪戰國的指控,車建彬辯稱,那些毒品是元江武裝部大老黑(綽號)賣給洪戰國的,洪戰國給他的錢他也都交給了大老黑。
由於車建彬推翻了很多在公安機關所作的口供,檢察機關詢問他是否遭到過刑訊逼供。車建彬表示:自己沒有遭到刑訊逼供,但當時被問的問題太多了,腦袋有些發昏,不知道自己到底說了些什麼。
對於老大否認販毒和馬志保有關
車建彬交代,1999年,他在元陽縣法院工作時認識了馬志保,但兩人是一般朋友,只是常在一起吃飯。他聽說馬志保會和人打架,但他從來沒有見到過。在他調到石屏工作後,他和馬志保一起合作開發過礦山,當時他投資了70多萬(對於這筆投資,他解釋是自己開礦賺到的),馬志保投資了40多萬,後來他們把這礦山賣得近千萬。這些錢都是他管理的,拿到錢後,他購買了一輛寶馬汽車。
公訴機關問他馬志保是否在販毒中獲利,或者爲其販毒提供過資金,車建彬稱從來沒有,他只是曾經在2009年先後3次給馬志保提供過毒品一起吸食。
在本案中,另一個涉毒嫌疑人唐恆雲是被車建彬檢舉的,檢方詢問車建彬唐恆雲和馬志保之間是否有聯繫,車建彬交代,唐恆雲到箇舊後,曾開過桑拿室,容留了很多人在裏面販賣毒品。後來他曾聽唐恆雲說過,馬志保的情婦蘭敏給他3萬元,用於唐恆雲販毒的啓動資金。車建彬還供述,唐恆雲曾經找過車建彬要求其介紹一些吸毒的老闆,他把這個事情告訴給馬志保,馬志保讓他不要介紹。但馬志保曾經帶唐恆雲到石屏認識過一些老闆,還讓這些老闆照顧唐恆雲的生意。
馬志保案發後,蘭敏曾經打電話要求車建彬湊80萬元錢在北京活動用。但車建彬只湊了20萬元,還沒來得及送給蘭敏就被警方抓了。
對於情婦“她運毒並不完全知情”
劉慧芳也是馬志保涉黑案的被告人之一,她涉嫌罪名是販賣、運輸毒品罪。年僅22歲的女孩有自己的工作,但最終成了車建彬的情婦。在車建彬販毒指控中,涉及到劉慧芳的指控有9起。據車建彬交代,他讓劉慧芳去販毒,所有販毒資金都是他的,販毒方式、販毒的地點和買毒的人都是他聯繫的。
車建彬承認,劉慧芳幫助他運毒是在不完全知情的情況下做出的,因爲有時他根本不會告訴劉慧芳運輸的到底是什麼東西。劉慧芳到底幫他運輸過多少毒品,他說“不清楚,因爲沒有稱過”。
檢方介紹,車建彬案發後,檢方曾經發現車建彬和劉慧芳的戶頭先後給景洪一人的賬戶打過160多萬元的資金,對於這筆錢,車建彬說除了一部分是買毒品外,有一部分是爲了償還賭債。至於這兩種的比例是多少,他記不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