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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日,一網友在新浪微博上發出一個求救帖子,稱安徽蚌埠市五河縣教師阮守玉因爲不願籤“不平等”拆遷協議,被要求停職停薪。羊城晚報記者22日向五河縣有關當事人及單位覈實,證明確有此事。但問及對阮守玉作出此處理意見的依據何在,當地有關部門語焉不詳。
不配合拆遷遭開除
網友的求救帖子稱:“剛接到安徽蚌埠五河縣教師阮守玉求救,他109平方米房子,地產商拆遷只給49平方米,現縣領導找談話,今晚不簽字,先開除夫妻倆教職。電話中我說不可能,他哭訴:已有先例,依據是蚌埠市紀委文件。會有這文件嗎?請安徽媒體同行關注。”接着,又更新微博:“最新消息:阮老師昨晚終於被通知停職了!今天已不準上課,第一天!”。
22日上午,羊城晚報記者首先撥通了阮守玉的手機,他說自己是五河縣雙忠廟鎮張灘小學一名老師,今年快40歲了,他家涉事的平房是在2003年建成的,位於五河縣城玄帝廟居委會蔬菜大隊的地界,現在那裏因爲商業開發需要徵地。而他家109平方的房子,拆遷補償卻只答應按49平方米來計算。
阮守玉說,拆遷方找過他多次,但他對拆遷條件不滿意,又擔心拿到的補償買不到房,故遲遲不願意簽字。“20日下午6點多,我們校長打電話口頭通知我,說你不簽字,局裏已經決定停你的職了。我們這裏有個不成文的規定,有單位的人不配合(拆遷),嚴重者可以開除公職。”阮守玉說。
有關部門語焉不詳
22日下午,羊城晚報記者撥通了張灘小學楊校長的電話,她在電話中表示:“不是開除,是停職停薪。他什麼時候簽字,就什麼時候恢復(職、薪)。”記者追問:“作出這種處理決定的依據是什麼?”楊校長表示:“我也不清楚依據,上頭要我通知,我就通知,要我做他的工作,我就做工作。其他的我就不問了。”
隨後,記者又撥通了蚌埠市紀委的電話。對方在查看了相關微博上的內容後,明確地說:“我們(蚌埠市紀委)沒有這個文件,也從來沒有做過這種規定。具體的情況請向五河縣有關部門瞭解。”
而五河縣教育局辦公室趙主任在電話中告訴記者:“如果作出這種決定,應該是由局黨委會作出的。但據我所知,局裏到現在還沒開過這種黨委會。”趙主任還表示,今年縣裏搞大建設,對待拆遷比較嚴厲,如果有人對抗拆遷,會有一些處分措施,“但阮守玉老師的事,我沒聽說過。”
最後,記者又撥通了五河縣委宣傳部部長室的固定電話。接電話的男子在聽完記者介紹的情況和來意後說:“第一,我沒看過你說的那條微博,對情況不瞭解;第二,我認爲這種事情(在五河縣)是不可能的。我們縣在處理拆遷問題時是依法依規、公開透明的;第三,你們的跨界採訪是違反上頭的規定的。”說完便掛掉電話。(林福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