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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婚紗照擅改外景地
照相館賠了違約金
本報訊 (通訊員 宋京 莉萍 實習生 劉佳 記者 馬輝)因沒按合同約定的地點拍攝婚紗照,新郎投訴店家違約。
家住漢陽的王國濤投訴,他於日前與漢陽十里鋪的十里華府米蘭公主婚紗攝影照相館約定,拍套1800元的婚紗照,外景拍攝地爲解放公園,交了訂金300元。
不料拍攝當天,店家卻把他們帶到琴臺公園拍攝,他要求按合同來,對方卻說,已安排好了不能改。爲了不影響拍照心情,他付了1200元的首付款。取照片時,王國濤認爲店家違約了,不願再付尾款,因店家不給照片,他就請工商部門主持公道。
琴斷口工商所接投訴進行了調查,店家稱,因當初簽約的員工已辭職,是自家工作沒銜接好。後經調解,店家同意減200元。昨日,新郎已付100元餘款,並取了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