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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四倍教師
6月24日,“中國杭州西湖文化景觀”被列入世界遺產名錄。杭州市作出“還湖於民”目標不改變、門票不漲價、博物館不收費、土地不出讓、文物不破壞、公共資源不侵佔6項承諾。同時,當地政府將考慮控制景區遊人數量和車輛。(6月26日《武漢晚報》)
筆者以爲,西湖申遺成功作出的“六承諾”,讓我們看到了跳出“申遺即開發和生意”怪圈的希望,也是對“申遺不是目的,保護纔是根本”的較好詮釋。
此前,爲申遺花費十幾億元的“中國丹霞”,在專家眼中,不但是“在國內申遺史上花費算比較小
的”,而且是值得的。因爲“必要的成本增加之後,票價自然會上漲”!事實上,這也是我國不少地區熱衷申遺的重要動力所在,是把申遺當成搖錢樹的結。
完全站在經濟利益的角度對待申遺,是完全忘記申遺原有目的的功利化做法。衆所周知,當下一些地方熱衷於申報,其意不在保護,在爭取國家下撥的保護經費。還有的地方申遺是爲了發展當地旅遊產業,把文化遺產開發成一個個旅遊項目,以民俗風情爲賣點的旅遊項目遍地開花,使許多文化走形變味。申遺熱的背後揭示了一種自然文化遺產保護的通病:重申
報、輕普查,重效益、輕保護,而其背後的申遺困境,則是當下社會的一面鏡子。
事實上,就在人們沉浸於遺產大國的喜悅之中時,一些違規現象屢屢發生,如頗受爭議的張家界天梯事件等等。據《人民日報》報道,2007年,貴州荔波和雲南石林、重慶武隆捆綁成功申報中國南方喀斯特世界自然遺產。爲保申遺成功,荔波縣政府因此揹負了2億多元高額債務,這還不算未來10年需追加保護投入6.3億元。這樣的例子,我們能忘記嗎?
西湖申遺成功作出“六承諾”讓我們明白了申遺的另一種含義:
申遺是迫不得已的最後之舉,入選並不代表這種文化本身的價值就比別的高,很有可能是因爲它更亟須保護。現在,傳統或文化遺產已然成爲重新建構地方認同的重要資源。不過,我們不要忘記了一點,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之所以把認可的遺產冠以人類,目的就在於強調這些遺產屬於全人類,它既屬於某一國家又屬於全世界。進一步說,就是我們不能在申遺成功中迷失,既要尋找傳統的本原,又要避免掉入政績和利益的陷阱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