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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段保姆虐待女嬰的視頻在網上瘋傳,視頻顯示,保姆將10個月大的孩子高高拋起,在空中劃出了一道弧線,重重地摔在牀上。被虐待女嬰的母親高女士在接受採訪時表示,自己現在痛苦得不能自已,一方面是對孩子無盡的歉疚,另外一方面,是對於如此無良的保姆,整個社會只有譴責的權利,卻沒有懲罰的手段。(據6月29日《瀋陽晚報》報道)
保姆踐踏人性的虐打十個月大的女嬰,僱主耗時一個月“潛伏”於“作案現場”,一場以一個十個月孩子爲中間人的“間諜戲”伴着憤怒曝光於世。一個月2400元就找了個“打手”,孩子的保護者成爲孩子噩夢的開始,拷問着保姆的人性與道德,也同時給社會敲響了一記警鐘。
拿人錢財打人兒女,事後反而責怪僱主讓其難以再找工作,毫無悔改的嘴臉實在令人心寒。請保姆已成社會現象,但是保姆的職業道德一次次被推上了輿論風口,的確需要全社會的高度關注。
從道德層面上講,這再明顯不過的故意傷害、虐待兒童惡行,絕對不可饒恕,無疑踐踏了人類道德底線。無視其保姆身份的守護者身份,變成“行兇者”的身份轉變着實值得深思,究竟其職業道德何存?誰來捍衛孩子的生命安全,誰來還原保姆最初的本質和人性之初?
可憐天下父母心。然而,報道中的父母在孩子兩個月大時就找保姆,更不可思議的是爲了早日證據確鑿寧願讓孩子再受一月虐待,凸顯了現代年輕父母爲“二人世界”而忽略了對幼兒的照顧。第一次錄像就應該阻止行兇,第一天得知孩子被虐待就應該加以制止,而非靜觀其變或守株待兔的監視。我們更是叩問其於心何忍?
由於未曾簽下“不許打孩子”的勞動合約,竟不能通過法律渠道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對勞動合約的忽視和法律空白警醒着社會大衆。痛憾之餘,追究中介方的責任刻不容緩,中介方作爲保姆的介紹方,理應全面考覈保姆個人素質以及培養職業道德。同時,一定要建立社會誠信系統,懲治作奸犯犯科者勢在必行,保姆本應扮演孩子的保護者,卻適得其反成爲虐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