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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本報報道了與鄢頗被砍案有關的13名被告人被檢方提起公訴的消息後,記者從知情人士處進一步瞭解到該案的部分細節。儘管第一、第二被告人王崢、樑俊一口咬定沒有“幕後指使者”,但二人的口供中卻有很多耐人尋味的疑點。
疑點1跟蹤鄢頗只是巧遇
樑俊是坊間所傳幕後老闆孫某的下屬。樑俊稱,他和孫總一起吃飯時,得知孫總的女友李小冉被導演鄢頗搶走,他便想替老闆出口氣。這就是起因。王崢是樑俊的朋友。他說,他之所以決定跟着幹,是因爲他想借此進行感情投資,希望孫某以後也能幫襯他。
據王崢講,他並不認識鄢頗,在樑俊的指導下,他從網上搜到了鄢頗的照片。去年5月,他在朝陽公園附近的一個加油站,恰好碰上了開路虎車加油的鄢頗,於是對其進行了跟蹤。當晚,他跟車來到東城一個小區的地下車庫,從而確定了鄢頗的住址。
如此巧合的理由很難令人相信。警方在詢問筆錄中也多次提出懷疑,王崢住在豐臺區,鄢頗住在東城區,怎麼會那麼巧?但王崢就是一口咬定是“巧遇”。
疑點2 “來不及”是什麼意思
掌握鄢頗的行蹤後,樑俊找來了東北人張憶,張憶又聯繫了陳利生、任熙文等人。王崢說,經詢問地下車庫的管理員,他得知鄢頗還有一輛奧迪跑車。去年5月底,他和任熙文開車跟蹤鄢頗時,卻被鄢頗的車甩掉了。爲了不再失手,他偷偷在鄢頗的路虎車和奧迪跑車的後輪擋泥板上安裝了跟蹤器。
去年6月8日下午,他們在朝陽區百腦匯旗艦店地下二層停車場對鄢頗採取了行動。
據其他被告人講,案發前一天,王崢曾對大家說“這事再不辦就來不及了”。在警方就這句話的涵義詢問王崢時,王崢卻矢口否認。
疑點3自掏腰包拍馬屁
案發前,王崢月收入兩萬元左右。在鄢頗一案中,他前後共投入七八萬元。王崢稱他是自掏腰包。對於這種不合常理的做法,警方也問過王崢。但王崢堅持說,他就是想教訓他(指鄢頗)一下,拍拍孫某的馬屁。
疑點4賬上鉅款從何而來
據悉,事發後,樑俊眼見事情鬧大了,迅速買機票逃往香港。其間,他給孫某打過兩個電話。對此樑俊解釋,第一個電話他是想“邀功”,告訴孫某是他做的,但沒想到孫某竟很生氣。第二個電話,他問孫某該怎麼辦,孫某建議他立即自首。
此外,案發前後,王崢的銀行賬戶上“恰好”分兩次收到過總計50萬元的匯款。對此王崢解釋,這是朋友還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