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餘東明王家樑王君遠
現在,山東省泰安市天平街道辦事處信訪辦主任張茂國每接受一起案件,除了完成信息記錄、反饋,還會詳列一份跟蹤走訪時間表,因爲他還有一個新職務———司法服務聯絡員。
自泰安被確定爲全國35個社會管理創新綜合試點市之一以來,該市兩級法院均設立了司法服務聯絡員,七個基層法院在轄區共選聘司法服務聯絡員4000餘名,對村居社區、重點企業以及民間糾紛信息第一時間掌控、處理、化解。
不久前,張茂國在日常走訪過程中獲悉,曹家村劉某等25人因未能獲得勞務報酬,多方反映情況,並準備集體上訪。得知這一信息,張茂國立即向天平法庭進行了反饋。
得知此事,法庭一邊勸導劉某等人通過合法途徑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一邊進行庭前調解,僅用一個半月的時間,53萬元工資款如數追回。案件審理過程中,劉某逢人就說:“聯絡員就是俺們家門口的法官!”
今年以來,司法服務聯絡員共提供各類有效信息5200餘條,司法服務聯絡員參與訴前糾紛的調解成功率達85%。
除了採集信息,實踐中司法服務聯絡員還發揮着矛盾預警信息員的作用,爲法院準確辦案提供依據。
“該兄弟二人因宅基地問題積怨十餘年,雙方脾氣火爆且多次動手,調解難度很大,屬高等級風險案件,建議慎重處理。”司法服務聯絡員在卷宗首頁上的寥寥數語,讓肥城法院法官楊澤祥感覺到一份壓力。
瞭解到這一情況,楊澤祥沒有簡單地一判了之,經過十多次背靠背的艱苦調解工作,一場有可能“民轉刑”的糾紛消弭於無形。
據介紹,按照泰安中院相關規定要求,對調解不成、確需進入訴訟程序的糾紛,將由司法服務聯絡員根據矛盾複雜程度及當事人對抗激烈程度,按照一般、較高、高三個等級,在立案時提前向法院提供案件風險評估預警信息及前期調處化解等基本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