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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孫建德 新房屋使用證與供暖發票上的房屋面積不一致。
本報記者孫建德實習生劉寅時
人可以長胖或變瘦,房子也能,乍聽是笑話,可長春市民繩女士就遇到了這樣的怪事。自己住了24年的老房子,新房屋使用證上記錄的面積比供暖公司收取的供暖面積少了1.17平方米,到底因從何來?1日,記者進行了采訪。
新使用證上的面積變小了
繩女士的住房位於長江北街3-3號,是一棟房齡24年的舊房,一家人從1987年便在此居住。『這是公產房,個人沒有產權證,只有房屋使用證,上面記錄的面積是63.18平方米。去年9月,換了新的房屋使用證,把舊證收上去了。我忽然發現,上面標記的面積變成了62.01平方米,開始以為看花眼了,仔細一看沒錯,數字的確變少了。』
房子少了1平方米,繩女士一家驚得半天合不攏嘴巴。『現在人家動不動就買套100多平方米的大房子,我們的房子纔60多平方米,好端端就少了1.17平方米,誰受得了?』繩女士開始尋找原因所在。
供暖費還按原來的收
繩女士幾次找到相關部門,都沒有得到明確的答復,更讓她感到不解的是,新換房屋使用證後的供暖費仍然是按63.18平方米收的。『原本以為房子給我們弄小了,供暖費也得按照變小後的面積收,誰知還是按原來的面積收。』
負責該處供暖的是長春房地集團房屋供暖總公司寬城分公司,繩女士稱,供暖公司最後給她的答復是:『從2011年起,將按照新房屋使用證上的面積收供暖費,並可將這5年多交的錢返給她。』不過對於這樣的答復,繩女士並不能認同,『我就是覺得不清不楚的,為啥我的房子就少了1.17平方米?』
都說沒錯誤仍是糊涂賬
由於繩女士家舊的房屋使用證已經上交,無法確認換證前的房屋面積記錄是否真為63.18平方米,但她持有的供暖費發票上,的確明確標著相同的數字。為查明原因,1日記者逐一向相關部門詢問。
長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一名工作人員介紹,繩女士的住房不屬於產權房,屬於公產房,而公產房並不在其負責范疇。公產房的管理應由長春房地集團負責。在長房集團,記者得知,負責繩女士房屋管理的是該集團下屬的東廣物業分公司。
與東廣物業分公司取得聯系後,一位齊姓工作人員接受了采訪,他稱:『並不是像住戶所說的那樣,並且我們不會隨便對住戶房屋的面積進行更改。』齊姓工作人員說,更多的問題要由其上級部門進行回答。
隨後,記者再次與長春房地集團聯系,一位工作人員介紹,房屋使用證上的數字絕對不會有問題,如果住戶對房屋使用證上的面積數有異議,可以聯系其管區的管理員,查看原始檔案記錄,並且保證房屋面積數的來源都是有依據的,不會隨意變動。他還說,供暖公司所掌握的面積數並不是長房集團提供的,兩處的房屋面積數有差異是什麼原因導致的,他也無法說清楚。
長春市房屋供暖總公司的工作人員則表示,他們在收取住戶供暖費用時,一直是按照住戶房屋的建築面積進行收費的。『我們所開出發票上面的面積數字肯定不會有錯誤,至於為什麼她家的新房屋使用證上的面積會減少,這就不歸我們管了。不過用戶經過申請,我們可以按照新記錄的面積來收取供暖費。』
房主質疑是『瘦身』還是『長胖』
如果按照房管部門的說法,房子的面積記錄沒有錯誤,那麼供暖部門所收取的供暖面積無疑使面積『長胖』,反之則是『瘦身』,雖然只有1.17平方米,卻關系到房主的切身利益。
『我這麼一算,裡外裡都不劃算啊,房子面積減小了,供暖還按原來的收,這不等於賠了兩筆錢嗎?再說我這房子以後是要房改、出售的,差1.17平方米就差不少錢,不管咋說一定得問出個究竟。』繩女士說。
對於此事的進展,本報將繼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