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青海省將再次提高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障水平,其中醫保報銷最高支付限額將由20萬元提高至22萬元。
此外,青海省各統籌地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住院政策規定範圍內,醫療費用報銷比例平均提高至80%以上。同時擴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使用範圍參保人員個人賬戶歷年結餘可用於支付住院時的自付、自費部分,也可以支付體檢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