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報訊(記者陳蕎)爲更好地保護婚姻登記當事人的利益,民政部近日發佈《婚姻登記機關等級評定標準》。《標準》提出,婚姻登記機關要保持工作的獨立性和嚴肅性,不得開展任何商業活動。《標準》已於7月1日起正式實施。
登記與服務須分開
根據這部《標準》,婚姻登記機關不得設在婚紗影樓、婚慶服務、婦幼保健等經營服務機構場所內,當事人辦理登記無須穿越經營服務區域。婚姻登記與婚姻服務要嚴格堅持人員、場地、收費、服裝四分開。婚姻登記機關應公開民政部門或紀檢監察部門監督舉報電話。
同時,今後民政部門還將依託婚姻登記工作平臺,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公開招募志願者等形式聘用或招募婚姻家庭輔導員,爲有需求的當事人免費提供法律諮詢、情感輔導、心理疏導、危機處理、離婚輔導等服務,減少非理性離婚現象的發生。
推行免費頒證儀式
《標準》提出,今後,全國將推動婚俗改革,全面推行結婚登記免費頒證制度,讓當事人在莊重神聖的頒證儀式中領悟到婚姻的責任。同時,各地要加強頒證大廳建設,爲有需求的當事人及其親友提供溫馨神聖的頒證環境,並對婚姻頒證員開展頒證禮儀培訓,提高頒證專業化水平,逐步做到婚姻頒證員持證上崗。
目前,多個省市已試點實行結婚頒證制度。
《標準》還從環境佈局、設施配備、便民服務、婚姻登記聯網等方面提出具體的要求,明確了國家3A級、4A級、5A級婚姻登記機關的評定標準。
婚登信息儘快聯網
《標準》還要求,尚未建立省級婚姻登記信息平臺的省份,以及尚未實現部省兩級婚姻登記信息聯網的省份,要儘快實現與全國婚姻登記數據中心數據交換與共享。同時要加快婚姻登記歷史數據補錄工作。
尚未開通網絡預約系統的省份,要儘快實現婚姻登記網絡預約,引導人們通過網絡預約提前選定登記日期和具體時段,當事人憑預約單到婚姻登記機關可以實現優先辦理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