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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林街以促進轄區和諧穩定爲目標,深化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實踐,完善工作機制,優化方式方法,提高信訪工作水平。
以完善制度爲根本,進一步強化職能和責任。一是建立無假日信訪受理制度,各職能機構對羣衆反映的問題隨接隨處,遇有突出信訪問題,領導班子及時研究處理。二是建立信訪事項辦理情況反饋制度,相關科室將接待和調處信訪事項的過程、結果及信訪人的滿意度或意見及時報送綜治信訪服務中心彙總,以此來考評各科室工作情況。
以普法宣傳爲基礎,不斷提高羣衆依法維權意識。深入基層廣泛開展《信訪條例》、《土地法》、工委管委會《關於濱海新區大港農村土地補償費分配的指導意見》等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學習、宣傳、宣講活動。一方面,對村幹部、村級人民調解員進行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培訓,提升理論素質和依法調處各種矛盾糾紛的能力;一方面,向羣衆和特殊羣體細心宣講,解疑釋惑,教育引導羣衆通過合法渠道反映解決問題。
以信息效能爲保障,努力提高集訪防控能力。一是發揮村、居組織和信息員、調解員的作用,強化矛盾隱患排查和信息報送制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二是積極開展下訪活動,通過走村入戶,瞭解社情民意,掌握羣衆關注的熱點問題,特別是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做到情況明瞭、措施得力。三是對可能引發羣衆集體上訪的問題,做到早介入、早穩控、早化解。
以保障民生爲重點,着力解決羣衆合理訴求。一是在工委、管委會和相關部門的指導下,街、村共同深入調研,掌握上訪羣衆具體情況及訴求,通過查詢依據,科學定策、件件落實信訪事項,依法、依理、依情推動信訪問題的解決。二是對信訪人反映的實際困難,及時給予幫扶救助,努力爲困難羣衆排憂解難。如:馬一村一村民全家出外打工多年,原有住房年久失修倒塌,現全家回村無房居住,又無力購買樓房,預在原宅基地上蓋平房,街道依政策予以制止的同時,爲其安置了居所,並按政策爲其申請廉租房。三是積極推動《指導意見》的貫徹落實,指導村級組織制定合法、合理的土地補償分配方案,積極化解矛盾糾紛。
以監督指導爲引領,把握農村社會管理主動權。一是要求村兩委確保決定重大事項程序的規範化,保證公平、公正、公開。二是要求村幹部對村民提出的問題,有義務作出合理解釋。三是要求“村民自治”不得與憲法、政策相違背,不能以“村民代表表決”爲由,拒不落實《指導意見》,侵害他人合法利益。四是各村關於集體經濟收益分配方案,必須先報街道及有關部門通過信訪風險評估後再行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