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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和平區看守所在公安和平分局黨委的大力支持下,堅持“監所安全,醫務繫於一半”的工作理念,始終把看守所醫療衛生工作放在監管工作的重要位置,在規範醫療工作流程、完善醫療工作制度、健全醫療工作機制等方面,取得了顯著進展。
科學運作,推進醫務工作流程規範化。爲適應現實工作需要,看守所醫務室改變了原來單一的巡診或送藥方式,真正實現了醫務工作在空間上和時間上全方位覆蓋。他們針對看守所關押密度高的實際情況,以“多巡、多問、多溝通”爲原則,形成了一套權責明確、行之有效的醫務工作流程。一是實行定時巡診制度。白天上、下午各巡診一次,晚飯後再巡診一次。二是實行民警監督服藥制度。醫務人員巡診後,對患病人員的給藥治療要協同管教民警一同完成。一般病號由巡診醫生負責在監室觀察孔監督服藥,重點病號由管教民警提訊到管教室由管教民警和醫生共同監督其服藥15分鐘後,再送回監室。三是實行定期病犯分析會制度。除定期召開在押人員動態分析會之外,每半個月由看守所領導、醫生、管教民警召開患病在押人員情況分析會,由管教民警彙報患病在押人員的生活狀況,再由醫生有針對性的提出治療意見,溝通協調後,共同對患病在押人員進行管理。
規範處置,嚴格落實管理制度。按照規定,和平區看守所爲每名在押人員建立了醫療檔案,將其入所後發生的醫療情況及身體情況全部如實記錄在內。通過看守所不斷改進工作模式,完善工作制度,使各項醫務工作更加規範,在押人員就診工作更加妥善及時。一是看守所醫務人員對新入所人員嚴格落實公安部規定的“血壓、血常規、心電圖、胸片、B超”五大項檢查,規範填寫表格,健立在押人員健康檔案。嚴把收押入所關,對不符合收押條件的一律拒絕收押。二是對發現在押人員患有嚴重疾病或突發疾病的,醫務室制定了詳細的醫療急救預案,做到一旦出現緊急情況,能在第一時間有效妥善處置。三是看守所醫務人員要對藥品定期檢查,對失效藥品和器具及時清理,保證藥品齊備有效。同時,看守所主管領導每月定期檢查醫務室藥品管理情況,對藥品發放記錄及就醫臺帳進行監督管理。四是通過長期的工作實踐,和平區看守所進一步完善了變更強制措施制度,從提出變更強制措施建議到告知辦案單位再到分局領導審批,每個環節均建立了相關的法律文書,做到環環相扣,規範程序。
專人負責,成立看守所出所就醫押解警區。爲確保在押人員出所就醫的安全,和平分局於2011年3月25日印發了相關規定,自4月1日起,在押人員均由看守所負責出所就醫。看守所領導根據平均每天1至2次出所就醫的實際情況,對出所就醫工作進行了分析研究,認爲如果不建立相關的工作機制,很難適應將來的工作量。於是,看守所領導班子決定成立出所就醫押解警區,由1名副所長負責,從有限的警力中抽調2名民警專門承擔此項工作。出所就醫押解警區民警每天按照醫務人員提出需要出所就醫在押人員的名單及就醫的緊急程度,分批次押解患病在押人員到醫院進行就診。回所後,押解民警對患病在押人員搜身檢查後送回監室,將相關病歷及藥品轉交醫務室,並在出所就醫臺帳上進行詳細記錄。
加強協作,促進醫務工作社會化。爲進一步拓展醫務室的工作水平,根據公安部及綜治辦關於監所醫務室改革的工作思路,和平區看守所與公安醫院建立了醫務工作協作機制。一是建立緊急就醫協助機制,看守所醫務室與公安醫院建立了熱線聯繫,如在押人員發生嚴重疾病需要搶救時,由醫院開設綠色通道,做好相應急救措施。二是建立出診機制。公安醫院專科醫生定期來看守所出診,有針對性對在押人員進行檢查治療。三是建立培訓機制。看守所醫務人員分批定期到區人民醫院進行培訓,跟班實習,不斷提高醫務人員水平。四是建立疫情通報機制。出現疫情時,協作醫院將疫情通報看守所,並提供相應的防疫措施。(通訊員李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