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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昨天,天津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了《天津市建築市場管理條例》,該《條例》將於9月1日正式實施。《條例》明確建築業勞務用工實行實名管理。勞務用工單位應當覈實聘用建築業勞務人員身份,建立用工檔案。
爲了保證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條例》規定,施工總承包單位、專業承包單位對其所承包工程的建築業勞務用工活動負總責,應設立專門部門或者專職人員進行管理服務;對其所直接聘用的建築業勞務人員承擔直接管理服務責任。勞務分包單位對其所聘用的建築業勞務人員承擔直接管理責任。建築業勞務用工單位應按月支付建築業勞務人員工資,雙方也可約定按日支付,建築業勞務用工單位不得截留、剋扣。施工總承包單位、專業承包單位應按建設項目開設建築業勞務用工工資預儲賬戶,用於支付工資,建設單位應一次性或者按施工進度向該項目的工資預儲賬戶撥付資金。
-處罰措施
按照《條例》規定,聘用單位未對建築業勞務用工實行實名管理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建築業勞務用工單位截留、剋扣勞務用工工資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截留、剋扣工資總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未建立建設項目勞務用工工資預儲賬戶或者未向賬戶撥付資金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記者王月李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