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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記者孟興)昨天上午,東疆保稅港區管委會與招商銀行在萬麗泰達酒店簽署了戰略合作框架協議,招商銀行將依託其境內、境外、離岸三大平臺優勢,藉助獨具特色的離岸航運金融、貿易鏈融資以及融資租賃等產品服務體系,以東疆保稅港區爲載體,提供優質全面的離岸金融服務。今年5月,國務院正式批覆同意《天津北方國際航運中心核心功能區建設方案》。招商銀行與東疆保稅港區的“牽手”成功,是推進《方案》落實的一項重要舉措,也是濱海新區金融創新的又一“里程碑”。
融入國際貿易體系
推進離岸金融業務
離岸金融業務被業界戲稱爲“兩頭在外”的業務,其特點是“內外分離,兩頭在外”,即離岸資金來源和運用只能服務於非居民或非居民間的資金融通與交易。
據瞭解,根據國際離岸銀行市場的發展趨勢和我國金融發展的實際狀況,我國離岸銀行業務發展採取了內外分離爲基礎、適度滲透作補充的模式。另一方面,發展離岸金融業務,將加快中資銀行的國際化進程。縱觀全球金融市場,外資銀行來華搶灘給中資銀行帶來了巨大的競爭壓力,相比之下,中資銀行卻很少跨出國門經營,離岸金融業務要求嚴格按國際慣例操作,爲中資銀行今後大規模跨出國門發展積累了人才和經驗。
金融先行助力
北方國際航運中心建設
東疆保稅港區管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東疆保稅港區在發展離岸業務方面具有獨特的區位、政策和市場優勢。首先,作爲綜合性開發對外開放區域,東疆保稅港區空間相對封閉,監管更爲便利,爲建設嚴格意義上的分離型離岸金融市場提供了區位條件。其次,國際貿易、物流中轉和出口加工業的迅猛發展,以及在離岸船舶租賃上的示範效應,爲吸引國際資金、人才和技術,開拓國際金融業務方面創造了市場需求。第三,《方案》爲區位金融創新和金融開放提供了權威的政策依據。去年以來,一批大型租賃機構開始在東疆保稅港區開展離岸船舶租賃業務,截止到今年6月底,在東疆註冊的租賃機構已完成離岸租賃船舶22次。
招商銀行總行離岸業務部工作人員向記者介紹,離岸貿易作爲一種綜合的全面降低企業進出口運營成本和增加外匯自由度的國際貿易操作方式,正在得到越來越多的中國外貿企業認可。它綜合解決了國際結算成本、稅務成本、財務成本、船務運營成本、關務成本、進出口業務操作成本、單證成本等問題。同時,通過離岸貿易的操作方式,還可以有效規避目前我國企業所面臨的貿易壁壘,同時也解決了某些國家國際結算中的風險難題。
目前,天津口岸及其輻射區域對離岸業務需求旺盛,市場空間極具潛力。開展離岸金融業務是航運、貿易、物流國際化的基礎和前提,東疆保稅港區繼上海和深圳之後,成爲中國大陸第三個允許開展離岸金融業務的區域,這是濱海新區金融創新的重大成果。
離岸銀行業務
離岸銀行業務是指銀行吸收非居民的資金,爲非居民服務的金融活動。按央行的《離岸銀行業務管理辦法》,銀行的服務對象爲境外(含港、澳、臺地區)的自然人、法人(含在境外註冊的中國境外投資企業)、政府機構國際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包括中資金融機構的海外分支機構,離岸銀行業務的經營幣種僅限於可自由兌換貨幣,非居民資金匯往離岸賬戶、離岸賬戶資金匯往境外賬戶和離岸賬戶間的資金可以自由劃撥和轉移,業務品種包括外匯存款、外匯貸款、同業外匯拆借、國際結算、發行大額可轉讓存款證、外匯擔保及諮詢、見證業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