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訊(記者邱偉)北京市順義區財政局原局長馬萬林,涉嫌利用職務之便,索要部分鄉鎮、企業錢款共計295萬元。7日,馬萬林在順義法院出庭受審。
馬萬林擔任局長剛一年多便案發,檢察機關查明的都是他擔任副局長期間的腐敗問題。去年12月14日,馬萬林因涉嫌受賄罪被刑事拘留,後被批捕。
馬萬林認可指控的大部分事實,但否認有索賄情節。據瞭解,295萬元的贓款被馬萬林全部揮霍,其中有上百萬元給了他的情人。案發後,爲爭取法院的從輕處罰,馬萬林的親屬積極籌款,目前已上交司法機關110餘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