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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日,《法制日報》女記者張維在浙江蘭溪市馬澗鎮採訪時,遭到當地政府機關人員的阻攔,對方強行奪走其記者證並質問她。張維隨後報警,經警方協調,張維最後拿回證件安全離開。
8日,張維接到報料稱,馬澗鎮某工廠門口聚集了一羣人,與另一羣人形成對峙,據稱可能涉及工廠新舊公司權力交接程序問題。張維來到了該工廠附近採訪,並且拿起相機將對峙的場景拍了下來。張維的舉動引起了對方的注意,她稱:“當時就過來一羣人,其中一個馬澗鎮的鎮領導問我,鬼鬼祟祟的在幹什麼,我說我是記者,正常採訪。那個領導特別強硬地說"誰允許你來採訪的?記者算個什麼東西!"還一把搶走了我的記者證。”
隨後,張維報警。據她描述:“當時現場有警察,但是沒有人理我。我報警後,現場警察接了個電話,纔過來協調。”經協調,張維拿回了記者證,離開了工廠。張維說:“後來從側面瞭解到,那個質問我的男的,就是馬澗鎮的鎮長。”8日下午,記者通過電話聯繫馬澗鎮政府,一直無人接聽。
張維在採訪時記者證被搶的消息迅速在微博上傳播。8日18時左右,張維接到了來自蘭溪市委宣傳部一位男性工作人員的道歉電話。對方表示並不知道發生了這樣的事情,並承認馬澗鎮政府相關人員的言辭確實欠妥,希望張維能夠原諒。
議論風生:“記者算什麼”,鎮長真不知道?
新京報評論:7月8日,《法制日報》記者在浙江省蘭溪市馬澗鎮採訪時,不僅遭到當地政府機關人員阻攔、奪證,鎮長還以“記者算什麼東西”、“誰給錢讓你採訪的”、“他們給你多少錢?我也給你!”等惡語相向。
從這位鎮長問出“誰給錢讓採訪”這樣的驚人之語,表面上看他好像不清楚記者是幹什麼的,有着怎樣的權利和責任。或許,他此前曾遇到過有償採訪,甚至真的用“銀彈”打翻過幾個真真假假的記者,但即便如此,以偏概全,認定所有媒體、記者就只會如此、只該如此,顯然是對媒體、記者的侮辱。
作爲一鎮之長,未必真的無知到不知記者算什麼,不知道新聞報道、輿論監督的功能和意義,他之所以這樣,仍然是囿於“家醜不可外揚”、“防火防盜防記者”的陋習,試圖把自己一畝三分地裏不太願意見光的事加個蓋,捂起來。
事發後,蘭溪市委宣傳部表示了歉意,但又僅承認馬澗鎮政府相關人員“言語確實欠妥”,卻仍未能正視其行爲更加欠妥的事實:正因對輿論監督缺乏尊重,對自身可能被暴露的不足諱疾忌醫,纔會在言語中流露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