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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名曾在貿易公司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女高管,虛構奶牛場要擴大經營的謊言,放出高息回報的誘餌,騙取親朋好友出錢融資,非法佔有63萬餘元。日前,河東法院以詐騙罪對其判刑12年,罰金10萬元。
被告人餘玲(化名)現年35歲,被捕前系本市一家國際貿易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08年4月至2009年3月間,餘玲編造“其親屬經營的奶牛場要擴大經營規模急需資金、有錢可以投資入股”謊言,並以“每股每月8%的高息回報”爲誘餌,騙取多名被害人信任,收取“入股款”,詐騙人民幣共計63萬餘元。餘玲詐騙的對象都是身邊親朋好友,甚至包括其男友的媽媽和表姐。2010年春,餘玲被多名被害人舉報,後於近日被公安機關抓獲。
日前,河東法院經審理認爲,餘玲虛構奶牛場需要融資的事實,以高息爲誘餌吸引被害人投入資金,資金投入後,在被害人多次催要下,又編造各種理由推脫還款付息,且事發後亦不能解釋所騙款項的去向,並不能提供證實錢款用途的證據,以上情節足以證實其主觀上具有非法佔有的故意,客觀上實施了詐騙他人的行爲。餘玲詐騙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爲已構成詐騙罪。綜上,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10萬元。(通訊員王琪張弓記者解金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