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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用藥而引發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仍時有發生,農藥日益成爲社會公衆關注的焦點問題。這把“雙刃劍”怎樣趨利避害,更好地造福百姓?據悉,農業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制定了《高毒農藥淘汰和禁用工作方案》,分步淘汰和禁用現有高毒農藥,2011年底前禁用和淘汰苯線磷等10種替代產品較充足的農藥。
農藥越來越糾結:用得好,是個寶,可以防治病蟲害,提高農產品產量,豐富供給;用得壞,是個害,殘留超標,影響產品質量安全,妨礙生態安全。隨着城鎮化的加快發展和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應當說,我們對農產品“質”和“量”的要求都是越來越高的,農藥的矛盾也就更加突出。
農藥使用和管理既要面向國際,又要立足國情農情。只有技術上可行、經濟上合理,才能推動生產、滿足消費。否則,只是技術可行,經濟上不划算,就不能實現“質”和“量”的兼顧,不能滿足生產者和消費者兩方面的需求。我國農業生產面廣量大,生產條件和農民素質參差不齊,假如推行一種新的農藥,農產品質量上去了,但產量下來了,效益下來了,不僅新藥很難推廣,在生產應用中還容易出現反覆。
因此,淘汰高毒農藥,要考慮兩方面因素:一方面是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維護公衆健康。高毒農藥的急性毒性高,使用不當容易造成農產品農藥殘留超標和生產性中毒事故。加之我國農業生產組織化程度低,部分農民安全用藥意識淡薄,禁用高毒農藥是客觀需要。另一方面是促進農藥產業結構調整,保障農藥產業健康持續發展。我國現有農藥生產企業2000多家,農藥產品27000多個,企業的數量多、規模小,產能過剩,淘汰和禁用一批高毒農藥品種,既可促進農藥產品結構升級換代,又可爲高效低毒農藥的推廣使用提供更爲廣闊的市場空間,更好地服務農業生產。
消費者也不能談“藥”色變。首先,我們仍然離不開農藥。全國每年農作物病蟲草鼠害的發生面積大概是70億畝次。據測算,通過植物保護,每年防治病蟲害,挽回糧食損失是總產量的15%至20%。其次,高毒農藥的替代也是個循序漸進的過程。自上世紀80年代以來,我們國家禁止生產使用六六六等有機氯農藥開始,目前已禁用了包括甲胺磷等五種高毒農藥在內的23種高毒農藥,目前我國仍在生產使用的高毒農藥還有22種,產量大約佔農藥總產量的2.5%。今年底前又要禁10種。可以說,我國在高毒農藥禁用方面是走在世界前列的。第三,隨着農民生產組織化程度和農技服務專業化水平的提高,用藥將越來越規範、越來越安全。
當然,解決問題的根本出路在於科技創新。讓高毒的快出去、低毒的快進來,關鍵是引導農藥生產企業轉變發展方式,鼓勵高效、低毒、安全替代產品的推廣使用,積極開展低毒生物農藥示範推廣。近幾年我國生物農藥、環保型農藥快速發展,近3年增加的環保型產品的數量是之前的總和。這是個很好的態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