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中國慈善事業發展指導綱要》公開徵求意見
本報北京訊 (記者於夢江)昨日,民政部就《中國慈善事業發展指導綱要》公開徵求意見。
意見稿指出,在“十二五”期間,中國要建立完善慈善事業監管體系,將以聘請社會監督員、設立重大慈善項目巡視員等監督方式,提高監督的及時性與效率。
意見稿指出,“十一五”時期是中國慈善事業發展取得重大進展的五年,具有中國特色的慈善事業發展格局初步形成。同時,中國慈善事業仍處於起步發展階段,慈善捐贈總量與人均捐贈數量仍相對較少,慈善法規政策與慈善事業發展要求仍不相適應,慈善組織自身能力與承擔的社會責任仍不相適應,慈善事業專業人才與慈善組織發展需求仍不相適應。
意見稿指出,“十二五”期間,要建立完善慈善事業監管體系。推行慈善信息公開透明制度,完善捐贈款物使用的追蹤、反饋和公示制度;建立健全慈善行業信息統計制度,完善慈善公益信息統計平臺,及時發佈慈善數據,定期發佈慈善事業發展報告。
意見稿強調,要建立和完善以慈善業務年審爲主要手段的監管制度,重點加強對信息披露、財務報表和重大活動的監管。鼓勵開展慈善公開日(周)、利用互聯網動態披露捐贈信息、捐贈人蔘與項目活動、聘請社會監督員、設立重大慈善項目巡視員等監督方式,提高監督的及時性與效率,更好地落實捐贈人、受益人、社會公衆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推動形成法律監督、行政監管、輿論監督、公衆監督、行業自律相結合的慈善監督管理機制,努力營造慈善事業監督有力、規範有序、健康發展的良好環境。
(詳情見民政部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