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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7月10日熱線消息 (記者 徐升)10日晚8時許,在市區金雀山路與濱河西路交會處一酒吧停車場,喝了酒的劉女士開着奔馳倒車時,撞到了後面的另一輛奔馳車。
晚9時許,記者趕到事發現場,周圍擠滿了了圍觀的市民,肇事司機劉女士情緒非常激動,旁邊兩位親屬試圖穩住她,可她還在掙扎。數輛警車停靠在附近,民警正在瞭解情況。
據被撞奔馳車的車主張先生介紹,晚8時許,當時他正在附近喝茶,就聽到“砰”的一聲,一輛銀色奔馳倒車時撞到自己的車上。緊接着,那輛銀色奔馳又向前行駛,撞到前邊的綠化帶。
一位圍觀市民告訴記者,肇事司機可能喝了酒,交警趕到後,情緒一直比較激動,掙扎着要跳河,幸好有親屬在場。
晚9時40分許,肇事司機劉女士在親屬的陪同下,前往市交警支隊直屬一大隊,處理此起事故。至於劉女士是否爲酒後駕駛,一位張姓警官稱,要經過檢測才能確定。
周圍有羣衆提出疑問,這種在停車場開車,還沒有上路的行爲,能不能算酒駕?現場民警表示,只要是達到酒駕標準了,不論在哪裏開車,都屬於酒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