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西都市報訊(記者蘇定偉)飽受市民詬病的城市道路亂開亂挖的現象有望在南充得到糾正。昨日,華西都市報記者獲悉,南充城市道路管理將有法可依,《南充市城市道路管理辦法》
規定,新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後5年內,改、擴建城市道路竣工3年內不得挖掘,亂“開膛破肚”將處以2萬元以下罰款。該辦法已由南充政府會議通過,即將發佈實行。